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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規〔2025〕1號)等文件規定,結合城區學校編制、崗位需求等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我市農村學校公開選調教師163名。現就選調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崗位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選調計劃
公開選調教師共163名,其中中職教師12名、初中教師94名、小學教師57名(具體選調崗位見附件1)。
三、選調范圍
我市符合選調條件的農村學校正式在編在崗教師。
四、選調條件和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所報學科與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學科或專業技術職稱證學科有一項相符。
(三)報考小學崗位的教師應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崗位的教師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中職崗位的教師應具有中職或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
(四)在農村學校最低工作年限規定:我市公開招聘教師、“特崗”教師最低工作年限分別為滿5年、3年;基教高、基教中等須達到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定向培養教師須達到服務協議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近3年(2022-2024年)年度考核有未達到合格等次的人員;
2.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的人員。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選調公告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和“漣源教育”微信公眾號予以公布。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漣源市藍溪學校厚德樓一樓議室。
3.報名方式:
符合選調條件的教師必須本人帶相關證件和資料到現場報名,在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
(1)報名時持報名表到報名處報名,并提交相關證件、證書原件、復印件;
(2)填寫報名花名冊,掃描“報名信息登記”二維碼,如實填寫相關內容并提交(要與報名時提交的紙質報名表內容一致)。
4.具體要求:
(1)市工貿中專定校定崗報名;城區初中(市藍田中學、市六畝塘中學、市芙蓉學校初中部、長郡藍田中學、長郡藍田潤和學校初中部、市藍溪中學、石馬山街道中心學校本部、六畝塘街道中心學校本部)定校定崗報名,城區小學按學科崗位報名。
(2)報考人員在本公告公布的所有崗位中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且一經填報,不得更改,同時報考兩個或兩個以上崗位的視為無效。
(3)報名時按以下順序提供證書原件、復印件和相關資料審驗:①《漣源市2025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考試承諾書》;②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半身照片2張(粘貼在報名表上);③身份證;④畢業證;⑤教師資格證;⑥專業技術資格證。
(4)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一經發現取消選調資格。
5.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
2025年7月17日。報考人員憑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漣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考試(考察)
1.有效報名人數大于選調計劃數的崗位,采取筆試的方式。
筆試總分為100分,設置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含6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得列為資格復審對象。
筆試內容:中職崗位筆試內容為湖南省現行相應科目的中職通用教材內容;初中崗位筆試內容為湖南省現行相應科目的初中和高中通用教材內容;小學崗位筆試內容為湖南省現行相應科目的小學和初中通用教材內容;如湖南省現行相應科目的通用教材內容較少,筆試內容可拓展到該崗位對應的學科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和“漣源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筆試崗位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如入圍人選最后一名成績相同,按以下順序優先確定資格復審對象:①學歷層次高者;②實際教齡長者;③年齡大者(以檔案年齡為準)。
2.有效報名人數等于或少于選調計劃數的崗位,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牽頭,市人社局、市編辦、用人單位聯合組織實施。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通過實地了解全面掌握其德、能、勤、績、廉情況及與崗位的適應能力,形成具體的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為資格復審對象。
(四)資格復審
由市人社局、市編辦、市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對資格復審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資格,該崗位按上述辦法遞補。
(五)選崗
資格復審合格后,市工貿中專、城區初中定校定崗,城區小學分學科選崗,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擬選調人員自主選擇任教學校。未在選崗公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選崗,視為自動放棄。如自動放棄選崗資格或選崗后放棄的,該崗位不遞補。
(六)公示
擬選調對象名單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和“漣源教育”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對發現、舉報且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或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選調資格,該崗位不遞補。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教師憑調令與原單位辦理好工作、住房等交接手續后,方可到新單位報到上班,由用人單位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選調教師原則上聘用到選調學校對應學段、學科和崗位,若選調學校對應崗位無職數,則高職低聘,如不服從則取消選調資格,退回原單位,該崗位不遞補。
六、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等要真實準確齊全,不得弄虛作假。凡在考核(考察)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報考人員需誠信參考,凡進入公示環節,本人無特殊情況自動放棄的,今后5年內不得參加漣源市教育局組織的任何公開選調。
(二)選調教師必須服從單位工作安排,原則上三年內不得調動工作。
(三)回避制度參照《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七、本公告由漣源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漣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738-4451826)
漣源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0738-4439572)
舉報電話:
漣源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 (0738-4451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