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漢沽教育系統部分學校教師短缺問題,不斷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國家、天津市和濱海新區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漢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漢沽教育局決定,面向全日制師范類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15名。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終身從事教育的夙愿。
2、身心健康,無任何傳染性疾病。
3、五官端正,講標準的普通話。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5、本科應屆畢業生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應屆畢業生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可于2013年7月辦理錄用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并按違約處理)。
7、具有非農業戶口。
8、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內警告或學校處分的;
2、受過刑事或行政處罰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招聘的崗位、人數和條件見《濱海新區漢沽教育系統赴哈爾濱師范大學招聘教師職位表》。
三、崗位待遇
按照國家、天津市和濱海新區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兌現工資和各種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師,漢沽教育局不提供統一食宿,一律由畢業生自己解決。
四、招聘辦法
此次招聘工作擬定于3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請于2013年2月下旬登陸漢沽人才網(http://www.tjhgrc.com)或哈爾濱師范大學網站進行查詢。
招聘工作由漢沽監察局、漢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漢沽教育局和相關學科的專家評委組成招聘小組,負責招聘工作。招聘小組在哈爾濱師范大學設考點,采取召開供需見面會、雙方洽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簽約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1.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和地點: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計劃,按照規定時間在學校提供的地點召開見面會,應聘考生按照招聘公告的要求和條件,選擇學段、職位后,攜帶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招聘小組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招聘小組通知考生筆試時間和地點。
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學段的一個職位,每個職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相應調減招聘計劃。報考未能開考崗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
報名時攜帶的證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畢業生需攜帶學生證、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非農業戶籍證明、在校期間獲得獎學金證書、英語、計算機、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用A4紙復。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2.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由招聘小組組織筆試。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知識。
3.面試。筆試結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合格分數線,并將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筆試合格人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招聘崗位進入面試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內容為說課。
4.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和面試各占50%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由招聘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簽約名單,并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漢沽人才網及考點進行公示。
5.考察。簽約之前由招聘小組向學校了解簽約人員的現實表現情況,并由學校出具相關材料。
6.簽約。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簽約的由漢沽教育局、漢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應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簽訂《就業協議書》;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辦理簽約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簽訂《就業協議書》。
7.體檢。由漢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8.簽約的考生畢業報到時,因證件不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就業協議書》,并取消聘用資格,同時,解約的考生還要承擔違約責任。
五、招聘工作由漢沽監察局進行全程監督。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2-25697481,022-67115904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2-25694879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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