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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區域教育人才建設,根據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事業編制教師90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事業編制教師。
二、招聘對象
第一類:國內普通高校2024年(含2022年、2023年)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
第二類:國(境)外高校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畢業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
第三類:鄞州區教育局下屬公辦中小學任教的非編教師(以公告發布之日(含)寧波市數字編辦綜合應用平臺“編外在職”入庫人員為準);
第四類:曾獲浙江省內縣(市、區)級教壇新秀三等獎、優質課三等獎及以上榮譽的人員。
鄞州區教育系統事業在編人員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3.年齡要求1993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第四類招聘對象年齡要求放寬,1988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除2024年當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
5.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崗位類別、招聘指標、資格條件及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系統報名
2024年3月19日-3月21日(每天8:30--20:00報名通道開放)
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通過掃描下方二維碼,按提示要求錄入個人信息并選擇招聘崗位。每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招聘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二)資格初審、繳費確認
鄞州區教育局在報名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對已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期間報名系統不開放。
已報名人員須于3月23日12:00至3月25日12:00,通過再次掃描報名二維碼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并完成繳費確認(8:30--20:00開放)。繳費標準為50元/科(浙價費〔2018〕21號)。未按規定時限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崗位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酌情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指標。取消或核減的招聘指標將在鄞州教育網“公示公告”、“教師招聘”欄(下同)及時予以公布。
(三)考試
1.A類崗位(初中語文、小學語文、初中數學、小學數學、義務段英語、義務段科學、初中社政),考試采取筆試、試講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采用閉卷考試的形式,主要內容為綜合知識(包括公共綜合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總分100分。以本次招聘參加同一筆試科目人員的筆試成績平均分作為標準(其中語文和數學學科按初中、小學分段統計),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為合格線;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為合格線。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者淘汰。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
招聘指標數小于6名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3比例確定試講對象;招聘指標數6名及以上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2的比例確定試講對象。上述崗位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若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試講環節。
(2)試講
主要測試課堂教學能力和教育教學綜合技能,總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進入試講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試講通知書》,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試講的,均視作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A類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在各招聘崗位試講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試講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若上述各環節成績均相同,則另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2.B類崗位(義務段體育、義務段美術、義務段音樂),考試采取技能測試、筆試和試講相結合的方式。
(1)技能測試
主要測試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技能,總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技能測試的,均視作自動放棄。
根據各招聘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6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對象。上述崗位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若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技能測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筆試環節。
(2)筆試
采用閉卷考試的形式,主要內容為綜合知識(包括公共綜合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總分100分。進入筆試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
在各招聘崗位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技能測試成績×30%+筆試成績×40%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2的比例確定試講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若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合成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試講環節。
(3)試講
主要考察課堂教學能力和教育教學綜合技能,總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進入試講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試講通知書》,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試講的,均視作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B類崗位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30%+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30%。在各招聘崗位試講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依次按照試講、筆試各環節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若上述各環節成績均相同,則另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技能測試成績及下載打印準考證將在鄞州教育網“公示公告”、“教師招聘”欄另行通知。全部崗位總成績將在所有環節考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鄞州教育網公布。
(四)資格確認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鄞州教育網憑筆試準考證號進行查詢。
入圍試講人員名單及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于筆試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在鄞州教育網公布。
入圍試講人員須按照資格確認材料清單(詳見附件3),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符合招聘對象第四類的報考人員,目前尚在聘用(勞動)合同期內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詳見附件4)。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參加試講資格。未按要求參加資格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試講資格。資格確認通過的,當場發放《試講通知書》。因資格確認不通過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確認的,由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與考察工作由鄞州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疾旖Y論分為“合格”和“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執行。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相關擬聘用人員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的具體工作單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在鄞州區教育局提供的學校名單內選擇。
擬聘用人員正式報到前,鄞州區人力社保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檔案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辦理聘用報到手續。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者,鄞州區教育局報鄞州區人力社保局核準后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未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人員入職時需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水庫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項待遇。
六、其他事項
1.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材料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2.本次招聘實行服務期制度,聘用人員在鄞州區教育系統服務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試用期,其中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中擬聘用人員到瞻岐鎮、咸祥鎮、塘溪鎮、東吳鎮、五鄉鎮、邱隘鎮、云龍鎮、橫溪鎮、姜山鎮和東錢湖鎮下轄學校的,一般先安排至鄞州城區學校頂崗培養3年,期滿回原聘用學校任教,且須在農村任教滿6年方可調動至鄞州城區學校。
3.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招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其中2024年當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須在聘用起1年內取得招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屆時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4.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戶籍以2024年3月14日(含)前戶口所在地為準。
5.2024年當年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和崗位要求。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報考時可憑國(境)外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不予聘用。
6.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招聘崗位中所涉及的專業類別,參照教育部最新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國(境)外高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
8.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9.鄞州區教育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區教育部門無關。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時間開放);監督電話:0574-89292903(鄞州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九紀檢監察組,工作時間開放)
附件1 招聘崗位、崗位類別、招聘指標、資格條件及專業要求..docx
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