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方式
應聘人員考核工作包括筆試、心理測試、面試。
1.筆試:筆試暫定于2022年4月16日舉行,具體時間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在宿遷學院人才招聘網(http://zp.squ.edu.cn)“通知公告”欄進行公布。筆試內容為本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結合招聘崗位工作要求,從高校輔導員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應用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查,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范圍內確定參加心理測試人員,人數不足1:3的,均進入下一輪。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宿遷學院人才招聘網(http://zp.squ.edu.cn)“通知公告”欄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準考證號查詢。沒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2.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訪談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沒有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心理測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3.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進入面試人員姓名、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在宿遷學院人才招聘網站(http://zp.squ.edu.cn)“通知公告”欄進行公布。沒有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4.總成績: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
(三)資格復審
心理測試和面試前,我校將對入圍心理測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由學校人事處和相關部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凡有弄虛作假(與報名表所填寫信息或實際情況不符)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具體資格復審、心理測試、面試時間將在宿遷學院人才招聘網站(http://zp.squ.edu.cn)“通知公告”欄進行公布。
應聘人員須提交如下有關材料原件(并備一套復印件):
1.應聘人員身份證。
2.應屆畢業生(含2020年、2021年畢業但尚未就業的)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成績單各1份;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已取得研究生學歷證書,碩士及以上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須由所在黨總支出具證明(6個月內有效)。
4.在校期間主要學生干部任職經歷證明:院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院黨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校團委、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份)。
5.工作經歷證明:高校、企事業單位任職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應聘人員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宿遷學院人事處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節嚴重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6.如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則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資格復審。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省教育廳審核后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體檢。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宿遷學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聘用審批后,在30天內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咨詢
宿遷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27-84202303
聯系人:吳老師賈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宿遷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527-84202693
聯系人:陳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宿遷學院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