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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2022年校園招聘教師公告》,通過網絡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均須至相關考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現將此次招聘江蘇第二師范學院考點、南京曉莊學院考點的資格復審工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2年1月1日9:00-17:00,江蘇第二師范學院考點、南京曉莊學院考點的資格復審工作同時進行。
二、資格復審地點
受疫情影響,資格復審地點設在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道138號杏苑賓館(南京中醫藥大學內)。
三、資格復審應提交的材料
(1)信息填寫完整的《報名表》1份;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
(3)所在學校出具的信息完整蓋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4)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的考生,須現場簽署獲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承諾);
(5)所在學校院系出具的師范類畢業生證明或《成績單》;
(6)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
(7)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畢業生需提供《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證件照1張(與報名表一致)。
上述(2)至(6)項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供審核。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如在資格復審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視為報名不成功。根據資格復審通過人數情況,按照1:3開考比例,確定考試人數。對于因資格復審未通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該招聘計劃將根據學校學科需求,經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崗位簡介表》公布的教師崗位招聘計劃總量內調整到其他考點的招聘計劃中,或按照規定核減公開招聘計劃,具體調劑情況將通過宿豫區政府網站發布公告。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將于各考點考試前進行通知。
報考人員報名后,應保持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考生務必誠信報名,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等,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聘用資格。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按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須持本人參加資格復審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的有效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省內外檢測機構均可,紙質報告、電子報告或蘇康碼、檢測機構APP顯示均可,必須含采樣時間信息),另考生須接受健康碼、“防疫行程卡”查驗、和體溫檢測,當天“健康碼”、“防疫行程卡”均為綠碼,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開考前48小時內)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參加資格復審和考試。資格復審及考試期間,考生須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個人防護,如考前14天內有過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有接觸史的人員,請按照防疫部門有關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管理。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省、市、區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五、筆試及面試安排
資格復審結束后,根據各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確定需要筆試的崗位及筆試時間,1月3日、1月4日進行面試工作。請考生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如因個人原因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特此公告。
咨詢電話:0527-80986502,80986501。
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豫區教育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