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面談的,視為放棄資格。
(四)考核體檢
面試面談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引進計劃1:1確定考核對象。考核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
考核合格人員入圍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崗位面試面談成績合格人選中按成績由高到低等額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面試面談、考核體檢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人員沒有正當理由或未經事業單位同意,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的,招聘單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資格。應屆畢業生須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的畢業生須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由招聘單位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考生放棄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由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在同崗位面試面談成績合格人選中按面試面談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聘用人員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他事項
(一)根據《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打造更優人才生態推動衢州大發展快發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力打造四省邊際人才集聚“橋頭堡”加快創新驅動發展十二條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市本級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可享受下列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政策:
1.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應層次人才,給予60平方米面積的購房補助(120萬元左右),每年發放2萬元人才津貼。
2.對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雙一流”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相應層次人才,給予30平方米面積的購房補助(60萬元左右)。
3.對其他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給予15平方米面積的購房補助(30萬元左右)。
4.引進到教師、醫生崗位的,按同層次人才補助標準的120%執行。
5.對新引進來衢,暫未購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雙一流”高校和省屬重點高校的本科畢業生,三年內每年按當地當年度政府所公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年度總額的60%給予租房補助(每年1.2萬元左右)。
6.對入選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市拔尖人才、市青年拔尖人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8萬元、5萬元、2萬元。入選市“新115”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層次的,三年培養期內分別獎勵總額5萬元、2.5萬元、1萬元。
各縣(市、區)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待遇根據當地政策執行。
(二)本次高層次緊缺人才引進各崗位所列的學歷專業范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2022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等相關專業目錄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報考,并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對報考崗位、學歷、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見附件1)。
(三)報考人員對本引進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根據崗位向屬地對應單位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四)各招聘單位(部門)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做好人才引進工作,做到既落實衛生防疫要求,又保證采取安全有效方式有序推進引進工作。如因疫情原因需要延后開展面試面談、體檢、考核等工作的,各招聘單位(部門)及時以適當方式告知考生。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570—3080522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0—3089322、3087081
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0570—3081702
衢州市教育局:0570—3081591
柯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0—3026258
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0—3838706
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0—7014682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0—4024720
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0—5021874
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0—6523295
未盡事宜由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共衢州市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決定。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