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時間總計15分鐘。
3.面試設立考官小組,每個面試組由7名考官組成,其中,非招聘單位考官應不少于二分之一。
4.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由考官簽字。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在同一考官小組進行面試并使用同一套試題。
5.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75分,方可進行下一環節。
6.面試時應聘人員不得穿著行業或特殊職業制服,不得佩戴有明顯特殊標記的配飾。進入面試區域后,所有人員各類通訊工具(手機、智能手表、手環、無線電接收器等)全部上交。如有未上交通訊工具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一律按違紀處理,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總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學校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在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2.體檢時,要做到認真負責、組織嚴密、程序嚴格、公開透明。應聘者需要復檢的,學校在接到醫療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通知應聘者進行復檢。
3.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4.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考察
1.學校組成考察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被考察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3.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2.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3.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要認真登記,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4.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聘用
1.公示結束后,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1.本次自主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
2.本次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官網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招聘考試的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發布相關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請考生在考試前做好個人防護,減少非必要出行。
4.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招聘過程中所有環節,考生須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持當天本人“國家電子健康碼”綠碼并經工作人員檢測體溫正常方可入場參加。非綠碼考生不得參加招聘,視為放棄資格;體溫≥37.3℃的考生,須立即安排進入臨時隔離檢查點,間隔15分鐘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進行體溫復測,經復測體溫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參加招聘。經復測體溫仍≥37.3℃的,不得招聘,視為放棄招聘資格;未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視為放棄招聘資格。
5.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本簡章由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九、監督和咨詢電話
1.監督舉報電話:
0471-4909840(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紀檢處)。
2.招聘單位政策咨詢電話:
0471-4909824、4909841、4909842(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人力資源處)。
附件: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自主招聘校內聘用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