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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規定,2021年東平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2名(含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2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0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五)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
(六)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細情況見附件1)。
(八)應聘人員應符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6月14日9:00-6月16日16:00
查詢時間:2021年6月14日11:00-6月17日12:00
報名方式:
1.計算機端:東平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ongping.gov.cn/)
2.手機端:應用“旗幟云考試”微信小程序報名(選擇“2021年東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微信小程序于報名當天開通發布。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報名網站或“旗幟云考試”微信小程序,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6月16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修改、補充報名信息。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簡章及《2021年東平縣公開招聘教師應聘須知》(見附件2)有關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留學回國人員、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應以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上標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招聘崗位計劃表中所要求的專業,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相關專業目錄設置。
(二)網上初審
初審時間:2021年6月14日11:00-6月17日12:00
縣教育和體育局安排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期間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初審工作人員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網上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1年6月14日11:00-6月17日18: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21年6月17日18:00前登錄報名網站或“旗幟云考試”微信小程序,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21年6月25日15:00-6月27日9:30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東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21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報考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東平縣第二實驗小學(地址:東平縣縣城佛山街001號)辦理減免手續。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原則按1:3的比例予以核減。鄉鎮(街道)招聘崗位,經泰安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合格分數線。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其應聘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的招聘條件,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對因報名人數不足取消、核減的招聘計劃予以公布。
(四)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