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聘方式和原則
(一)本次選聘采取考察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二)堅持面向社會公開選聘;
(三)堅持德才兼備及民主、公開、擇優的原則。
二、選聘單位、崗位、名額及應聘條件
(一)選聘單位:雄縣中學。
(二)選聘崗位及名額:全縣共選聘中學教師30名(具體崗位及名額詳見《雄縣2012年教育系統選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三)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有較高的學識和理論水平,能勝任中學教育教學工作,遵守紀律,服從分配;
3、學歷條件:全日制師范類本科一批(直本)畢業生;全日制碩士畢業生;全日制博士畢業生;全日制“211工程”院校本科畢業生;
4、年齡條件:應聘人員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1982年7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197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
5、應聘學歷的所學專業與選聘崗位學科一致或相近。
6、應聘人員應具有雄縣戶籍或生源地為雄縣,戶籍遷入時間截止至報名結束之日有效。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9、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調查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本次選聘實行回避制度。選聘單位負責人和選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選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教育局共同組織。
(二)選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法,應聘人根據自身條件和所學專業申報應聘崗位及學科,并填寫《雄縣2012年事業單位選聘高層次人才資格審查表》。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7月18日至22日9:00-17:00 。
報名地點:雄縣教育局(雄縣縣城文昌大街108號)。
(四)報名材料
應聘人攜帶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戶口本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學生檔案到報名點報名。其中在職人員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需蓋單位公章)。
五、資格審查與考察
資格審查與考察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教育局共同組織,采取查閱應聘人相關資料和與應聘人談話的方式進行。
(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局共同組成考察組,依據應聘條件查閱應聘人所提供的各種材料,審查應聘資格。必要時可以要求應聘人員進一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查看應聘人員檔案,主要查看必修科目有無掛科及違紀處分現象,有掛科或違紀處分的,一律不得進入說課階段。
(二)考察組約見應聘人進行談話,了解應聘人自身情況,考察應聘人的談吐、舉止、思維和綜合素質,形成對應聘人的初步考察意見。
(三)通過資格審查與考察,考察組提出考察意見和進入考核階段的人員名單。
六、組織考核
(一)考核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局組織。
(二)說課的內容
應聘人在現行高中教材中自擬題目進行說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滿分100分。
(三)說課成績的評定
根據擬選聘人員學科分布情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局按學科分別組成7人的說課評委小組,并制定說課評分標準,采取現場打分的方式給每一個應聘人進行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作為應聘人的最后說課得分。
(四)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根據說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報考本崗位人數低于或等于擬聘人數時,考生分數不低于60分的,全部進入體檢;報考本崗位人數高于擬聘人數時,按分數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但最低分數不得低于60分。
七、組織體檢
考核結束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局依據考核成績,提出擬選聘人員名單,并組織應聘人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八、公示
(一)依據考核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選聘人員名單,并在雄縣教育局辦公地點和雄縣政府門戶網、雄縣人力資源網、雄縣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二)對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影響選聘的,取消選聘資格。
九、聘用
(一)公示期滿后,由雄縣教育局填寫《雄縣2012年教育系統選聘高層次人才名冊》和《雄縣2012年教育系統選聘高層次人才審批表》,并提出選聘意見,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時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備案后辦理增人計劃、就業、入編、增資、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
(二)應聘人自接到報到通知的10日內應按時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員工資待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新聘用教師須在我縣教育系統工作8年以上方可流動。
十、有關要求
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整個選聘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各環節工作人員要堅持秉公辦事、客觀公正,對在選聘工作中弄虛作假、隱瞞事實、優親厚友的人員,一經發現,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選聘工作咨詢電話:
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12-5561829
雄縣教育局:0312-5819309
附件:《雄縣2012年教育系統選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雄縣2012年教育系統選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 |||||||||
主管部門名稱 |
選聘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選聘崗位類別 |
崗位代碼 |
選聘人數 |
學 歷 |
專業 |
其他條件 |
備注 |
雄縣教育局 |
雄縣中學 |
全額事業 |
語文 |
01 |
2 |
全日制師范 類本科一批 (直本) 畢業生; 全日制 碩士畢業生; 全日制博士 畢業生; 全日制“211 工程”院校畢業生 |
應聘學的 所學專業 與選聘 崗位學科 一致或相近 |
詳見《雄縣 2012年 教育 系統 選聘 高層次 人才的 實施 方案》 的應聘條件 |
|
雄縣教育局 |
雄縣中學 |
全額事業 |
英語 |
02 |
3 |
| |||
雄縣教育局 |
雄縣中學 |
全額事業 |
歷史 |
0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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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縣教育局 |
雄縣中學 |
全額事業 |
生物 |
04 |
5 |
| |||
雄縣教育局 |
雄縣中學 |
全額事業 |
地理 |
0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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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縣教育局 |
雄縣中學 |
全額事業 |
政治 |
0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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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縣教育局 |
雄縣中學 |
全額事業 |
通用技術 |
0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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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縣教育局 |
雄縣中學 |
全額事業 |
心理學 |
0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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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縣教育局 |
雄縣中學 |
全額事業 |
數學 |
09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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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縣教育局 |
雄縣中學 |
全額事業 |
財會教育 |
1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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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縣教育局 |
雄縣中學 |
全額事業 |
化學 |
1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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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縣教育局 |
雄縣中學 |
全額事業 |
物理 |
1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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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縣教育局 |
雄縣中學 |
全額事業 |
計算機 |
1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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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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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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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