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考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職位表所要求條件的2013年畢業的深圳市內外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羅湖區教育系統赴外面向2013年畢業生定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職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對報考人員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2013年畢業生。報考人員均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研究生報考的其本科學歷需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考試入圍的,報到時必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
2、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學歷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職位,高學歷可以報考低學歷要求的職位。如:最低學歷要求為“本科”,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以報考;最低學歷要求為“研究生”,則本科學歷不可以報考。
3、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
本科生報考的所學專業必須是所報職位所列專業,研究生報考的,本科階段所學專業必須是所報職位所列專業。職位對研究生專業有要求的,需與專業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附件3)。
4、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最高年齡限制統一為35周歲(即1976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7年11月以來參加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2014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
(一)報名方法及時間
1.報考方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設定北京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四個考點,考生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2.報考時間:
2012年11月19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報考地點:
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市北京師范大學學16樓一層多功能廳(上午報名)、學16樓一層135會議室(下午報名);
東北師范大學:吉林省長春市東北師范大學本部校區北苑餐廳三樓A13室;
陜西師范大學: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陜西師范大學長安校區文津樓307教室;
華中師范大學: 湖北省武漢市華中師范大學科學會堂一樓報告廳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關閉通訊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1.時間、地點:與報名時間、地點一致;
2.資格審查方法
考生在報名時須提供相關材料。招聘單位通過查看資料、詢問等方式進行預評分。根據預評分由高到低順序按1:6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請考生于11月20日(周二)上午10:30之后登錄羅湖區教育信息網(www.luohuedu.net)在公告欄查詢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入圍面試的考生按指定時間、地點憑身份證領取《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面試通知書》(以下簡稱《面試通知書》),并根據要求準時參加面試。
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和地點,將于公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時,一同公布。
3.須提供的材料
考生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復印件。
(1) 基本材料:報名表(貼照片)(附件2)、身份證、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合格證書)、其它獲獎證書、作品等資料,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①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審查;未畢業的,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考察和體檢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②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③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4.其他要求: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得進入面試;
(2)考生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4)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
三、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采用談話和問答方式。考官從考生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個人形象等方面綜合評價考生的基本素養和潛質,并在評分表上給出分數。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60分以上者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職位根據擬聘用名額的3倍確定進入筆試人選;若某職位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3倍,則該職位所有面試人員都列為進入筆試人選。
請考生于11月23日(周五)上午10:30之后登錄羅湖區教育信息網(www.luohuedu.net)在公告欄查詢入圍筆試人員名單。入圍筆試的考生按指定時間、地點憑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并按要求參加筆試。
四、筆試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原件(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
(1)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聘的筆試科目為教育學和心理學。筆試內容及大綱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或撥打電話:0755-83776655咨詢。深圳市考試院及羅湖區教育局不組織或委托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
(2)確定入圍擬聘人選
筆試結束后,按照面試、筆試成績5:5的比例加權合成總成績。根據各職位擬聘人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擬聘人選(若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擬聘人選)。
筆試成績及總成績于筆試結束十天內在羅湖區教育局網站公布。
五、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1)考察
考察內容為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并對擬聘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羅湖區教育局按管理權限報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考察后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入圍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赴深圳體檢。
(2)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體檢由羅湖區人力資源局組織,羅湖區教育局具體落實。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3)公示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羅湖區人力資源局網站公示7天。
(4)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號)及《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辦理聘用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試用期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七、其他事項
(1)經公開招聘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深人社規〔2012〕12號)規定的養老保障制度;
(2)招聘相關資格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2年11月15日。
(3)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須于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我市職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5)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6)擬聘人員畢業后憑報到證統一到深圳市羅湖區人力資源局報到,由羅湖區教育局安排到羅湖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不服從安排者不予聘用。
(7)聯系電話: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0755)25666351
(8)本公告由羅湖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深圳市羅湖區教育系統赴外面向2013年畢業生定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職位表.rar
2、報名表.rar
深圳市羅湖區人力資源局 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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