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縣2012年12月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南江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0名工作人員補充到南江中學等9所學校工作。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和南江人社網[www.scnjrsj.gov.cn] 同時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學校類別 | |
南江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南江鎮 |
省示范高中 | |
南江縣第二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南江鎮 |
市示范高中 | |
南江縣職業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南江鎮 |
省重點中等職業學校 | |
南江縣第四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南江鎮 |
市示范高中 | |
南江縣小河職業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東榆鎮 |
國家重點中等職業學校 | |
南江縣實驗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南江鎮 |
實驗示范中學 | |
南江縣長赤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長赤鎮 |
市示范高中 | |
南江縣正直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正直鎮 |
農村普通高完中 | |
南江縣大河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大河鎮 |
農村普通高完中 | |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南江縣2012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年齡計算以2012年11月20日為止。其中,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相關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和教師資格等證書。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3)具備《一覽表》中要求的條件和資格。
(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人員報考的,須征得縣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其它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公開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190名 ,各學校具體崗位詳見《一覽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
1、2012年11月20日在西華師范大學招就處報名,2012年11月21日至22日在四川師范大學獅子山校區學生活動中心3樓就業廳報名。
每天報名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手續:報名者需在《公告》附件處下載并如實填好《報名登記表》,本人持證件材料到場參加審查,證件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其中僅要求帶原件的將原件裝入,要求帶復印件的僅將復印件裝入:
(1)《報名登記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證照2張。
(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高等院校出具的普通高考錄取批次證明;沒有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出具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鮮章)。
(3)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
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從業資格條件,以本人學籍檔案、網站備案查詢和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二)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崗位及條件要求報名。
2、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和縣人社局分工負責,審查合格的現場發放準考證。
(四)崗位調整
按照川人發〔2006〕9號文件規定,本次公開招聘各職位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得低于3:1,若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調整崗位招聘名額,并在南江縣人社網向社會公布。
職教專業崗位系緊缺專業崗位,在本次公招中,如仍未達到開考比例,按照《關于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川人辦發〔2009〕457號)文規定,本次公招中該崗位不再取消或調減,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筆試人員可進入后續公招程序,經體檢、考核合格,公示無異議的,可確定為擬聘人員。
五、考試
本次招考工作在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紀委、保密局負責全程監督,實行全程封閉式管理。此次教師招聘先進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筆試后再組織專業科目面試,采取逐輪淘汰辦法,最終按面試成績確定體檢、政審、擬聘人員名單。“211工程”大學的本科畢業生(一本)、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考生可免予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程序。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職教專業筆試教育公共基礎知識1科,滿分100分;文化課專業筆試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2科綜合成卷,滿分100分(其中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占20%,專業學科知識占80%)。
2、筆試時間: 2012年12月8日10:00-11:30。
3、筆試地點:考場設在四川師范大學獅子山校區第7教學樓一樓,詳見考場分布圖。缺考筆試科目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4、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當天閱卷,并在考場和南江人社網同時公布成績,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公布成績當天可到考務辦(設在川師大招就處)申請現場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試
1、面試方式。采取試講和問題解答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確定面試入圍人員。“211工程”大學的本科畢業生(一本)、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考生免予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余考生根據各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面試入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
3、面試手續的辦理。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在南江人社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考生在12月9日下午辦理面試手續。未按時辦理面試手續的,視為棄權,出現的面試缺額不遞補。
4、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12月10日上午9:00開始面試。
面試考場:設在川師大招就處,具體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如因面試入圍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職教專業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經面試合格的予以聘用。
5、面試主要范圍。所報專業學科相關課程。
6、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在南江人社網站上公告面試成績和成績排名。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由教育局負責組織,在縣級以上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體檢標準按《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川教〔2010〕26號)有關條款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相關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在名單公布后的第二天與學校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畢業報到后統一參加體檢。其他人員體檢具體時間詳見南江縣人社局適時發出的公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縣教育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考核
縣教育局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時,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縣教育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南江人社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縣人社局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一律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縣人社局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擬確認人員的材料報送縣人社局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由縣教育局備齊材料報縣人社局審核確認,具體材料和程序詳見南江縣人社局適時發出的公告。經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通知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進編、工資等手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的以及通過縣人社局審核確認后,未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所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有關考風考紀規定,對不按南江縣人社局所發公告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南江縣人社局和南江縣教育局。
十二、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在南江人社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報考者應確保聯系方式的準確和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相關高校應嚴格遵守規定,應將已簽訂就業協議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檔案寄到我縣教育局,簽約學生后毀約的需承擔一定招聘費用后才能退檔。
十三、有關咨詢、監督電話(區號:0827)
(一)資格審查、政策咨詢電話:
縣教育局:8225533 縣人社局:8227499
(二)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8222262 縣人社局:8222534
附件1:《南江縣2012年12月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報名登記表.rar》
附件2:《南江縣2012年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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