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教育人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及《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等有關規定,經無錫市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21年無錫市錫山區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6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身心健康。具備教師職業所需的綜合素質和報考學科相對應的專業技能,口頭表達能力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2.報考崗位代碼xs01-xs43的考生,按應屆生報考。應聘考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須具備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承諾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21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
(2)2019、2020年畢業后未就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研究生(畢業后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有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可按應屆畢業生報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具有同等報名資格。
(3)2021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4)2019、2020年畢業后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畢業后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有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可按應屆畢業生報考。
(5)2021年畢業的非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2019、2020年畢業后未就業的非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畢業后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有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可按應屆畢業生報考。此類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大學本科畢業生。
②普通高等院校優秀本科畢業生。“優秀”指在高校期間具備以下條件之一:a.獲得學校及以上二等及以上獎學金;b.校級及以上“三好生”;c.校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班長,團支部書記,校、院學生會部長或校、院團委委員及以上職務);d.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e.獲得校級及以上學科(單項)競賽一等獎。本處所稱“校級”指學校(含專業所對應的院、系)。
(6)2019屆、2020屆、2021屆國(境)外留學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需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提供認證證書),且畢業后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按應屆畢業生報考。
3.報考崗位代碼xs43-xs57的考生,按社會人員報考。應聘考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須具備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報考xs43崗位的應聘者教師資格證可給予三年過渡期。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現在無錫市公辦中小學有一年及以上(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以聘用合同、繳納社保為準)教學經歷的非在編教師,第一學歷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無錫市區戶籍(不含江陰、宜興)。
(2)在教育行政部門注冊登記的公民辦幼兒園任教滿5年(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以聘用合同、繳納社保為準)且現仍在職的非在編教師,本科及以上學歷,無錫市區戶籍(不含江陰、宜興)。
(3)現在無錫市各類中職學校任教且具有一年及以上(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以聘用合同、繳納社保為準)教學經歷的非在編教師,第一學歷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學生;現役軍人;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的。
二、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和證明材料上傳、資格審核、繳費確認、準考證打印,均通過網絡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
(1)報名、照片及相關資料上傳時間:
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6:00
<>zs.xsjyxxw.cn:82(3)網上資格審核時間:
2021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6:00
(4)繳費確認時間:
2021年3月21日9:00—3月23日12:00
2.繳費。考生可在報名24小時后在同一網址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即可根據銀行短信提示進行報名繳費確認(使用銀聯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繳費標準:報名費100元/人,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其中面試費在進入面試并通過現場資格審核后進行繳費。
3.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按公告中報名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JPG格式,640×380像素,大小1MB以內),上傳本人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交于規定期限前取得資格證書的承諾書)、普通話證書、與報考資格對應的有效獲獎證書、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材料等證明材料的圖片(JPG格式,大小2MB以內)。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網上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資格審核期間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崗位。
(3)各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經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核減、取消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相應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1年3月22日9:00至14:00登錄報名管理系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
4.打印準考證
考生可從2021年3月24日12:00起到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2021年3月27日(周六)、3月28日(周日),第二階段2021年4月10日(周六)、4月11日(周日),具體詳見筆試和面試《準考證》。
1.第一階段(統稱筆試):筆試、技能測試或筆試+技能測試
(1)第一階段以筆試為主(筆試和技能測試內容見附件)。
(2)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的,本階段為技能測試。
(3)報考中專機械加工實訓指導教師、幼兒園教師崗位的,本階段為筆試+技能測試,本階段成績=筆試(40%)+技能測試(60%)。
(4)第一階段考試滿分為100分,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平均分低于60分時,以該平均分作為合格分數線(但不得低于50分),達不到合格線者直接淘汰。
(5)第一階段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第二階段考試人選(排名末位者同分跟進),其中第一階段考試只進行技能測試的崗位(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第二階段考試人選(排名末位者同分跟進)。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確定面試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