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將由學校通知本人考試時間、地點。未按通知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的應聘者,視作自動放棄。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大于6:1時增加初試環節,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小于等于6:1時直接進入復試。
1、初試
初試采取問答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問題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養。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初試后,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6:1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環節名單,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有人員放棄,不予遞補)。
2、復試
復試環節采取“筆試+試教”形式。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相關學科專業知識及能力水平類題目。筆試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線,及格線以下的予以淘汰,60分及以上的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進入試教環節。
總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40%和試教成績占60%之和。
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于考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鄞州中學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以及學習和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體檢與考察不合格者淘汰,體檢環節及以后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予遞補。
(四)公示與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教育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教育局網站、寧波市教育人事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擬錄用人員可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或辦理聘用手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應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招聘各環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考生應嚴格遵循相關防控要求,亮綠碼、測體溫、戴口罩并書面提交《考生健康申報表》(附件3),并要求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后才能進入考點學校。
(二)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參加考試,須提前向招聘學校提供國內第一入境地簽發的“解除隔離醫學觀察通知書”,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呈陰性的證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參加考試,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健康碼”或“甬行碼”非綠碼或出現可疑癥狀的考生,應在當地疾控機構指導下按規定處置。對連續3次體溫測量超過37.3℃的考生,應聽從工作人員安排迅速轉移到臨時隔離區域,并做好個人防護,專車送至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醫。
(四)防疫要求如有變化,按最新防疫規定執行。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如期組織考試將會第一時間在寧波市鄞州中學官網告知。
七、其他事項
(一)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為國(境)外留學畢業生的,應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其專業認定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如屆時上述二類人員未取得相應認證書或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被錄用人員須與招聘學校按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規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年)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錄用人員應在被錄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到期未取得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四)聯系電話:0574-83039580樊老師0574-83039701周老師
(五)監督電話:0574-89183287。
附件1 :寧波市鄞州中學招聘崗位人數范圍學歷專業及資格條件表.xlsx
附件2: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寧波市鄞州中學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