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教師要講究教學方法
B.教師應講授學習的過程
C.教師應把學習的方法教給學生
D.教師教學主要不是把現(xiàn)成的知識教給學生
【參考答案】
C
試題解析:
本段材料中提到“主要不是把現(xiàn)成的知識教給學生,而是把學習的方法教給學生”,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
第25題 我國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重視教師職業(yè)道德,他認為教師應當具有的品德中不包括以下哪一
項。( )
A.謙虛、正直
B.忠黨、愛國
C.愛國、愛生
D.知識淵博
【參考答案】
B
試題解析:
1920年9月16曰,蔡元培在北大開學典禮上說:“我們此后聘任教員,總要請專門的,并要請愿意委身教育,不肯兼營他事的”,各學科教學“必須專門學者而又熱心教育的擔任。”他認為“查本校聘設教授之意,要不外欲受聘者專心致意于功課之講授,及學術之研究,此意至善,亦即任教授者之所樂于從事者也”,“大學對于學生,不但傳授學術,更有養(yǎng)成人格的義務!睘榇,他對教師提出道德人格上的一般要求。他認為,“今之國際道德,止于自他兩利,故吾人不能不同時抱愛國心與人道主義!彼麖牟磺笕焸涞挠^點出發(fā),堅持教師聘用上的一般道德人格要求,即“不誘學生而與之墮落”,并且提出教師“人格自尊”,“養(yǎng)成學問家之人格”的行為準則。由上述材料可知,“忠黨”不屬于蔡元培先生對于教師品德白勺要求。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
二、材料分析題(本大題共3小題。每小題10分,共30分)
第26題 萱萱今天是公共汽車的小司機,她見自己車上沒有乘客,于是就大聲嚷道:“快來乘車,我要開到動物園去了!贝藭r,娃娃家的媽媽推著娃娃來乘車,剛想上車,硯硯走來對娃娃家媽媽說:“這輛車不能乘,沒有消過毒。,,小司機聽到了,連忙從座位上站起來,跑到積木箱前拿出一塊綠色圓形積木,告訴他們:“我這輛車已經(jīng)消過毒了,這是消過毒的標記!苯(jīng)她這么一說,硯硯和娃娃家的媽媽都乘上了這輛公共汽車,小司機的臉上露出了笑容。
結合上面的案例說明游戲對兒童發(fā)展的重要意義。
【參考答案】
試題解析:
兒童游戲不同于成人的玩,游戲對兒童的成長具有重要的意義。
(1)游戲能促進兒童的認知發(fā)展,游戲伴隨著兒童成長。兒童通過游戲探索環(huán)境,從接觸物體中獲得知識并解決問題。①在游戲中兒童可以潛移默化地學到許多知識。如在爬攀登架的過程中能體會到空間和高低;在玩水的過程中會感覺到干與濕;玩積木的時候能體會并認識到大小、形狀、顏色等。②游戲有助于培養(yǎng)兒童的注意力、觀察力和判斷力。在游戲的過程中,兒童會不斷地移動、觸摸、聆聽、觀察,這些感官刺激有助于培養(yǎng)兒童的注意力、觀察力和判斷力。③游戲能夠激發(fā)兒童的創(chuàng)造力和思考力。兒童的創(chuàng)造力在游戲中表現(xiàn)得十分明顯,如一個3歲的兒童在唱歌的時候把玻璃杯拿在手里當話筒,就充分表現(xiàn)出了他的創(chuàng)造力。
(2)游戲能促進兒童的社會性發(fā)展。孩子們在游戲中作為集體的成員,開始學會相互理解、共同遵守規(guī)則、與人相處。借助游戲,兒童的社會交往能力得到了鍛煉與發(fā)展。在游戲中,他們首先學會發(fā)現(xiàn)自我,了解到自己是什么樣的人、自己的行為會帶來什么樣的后果、別人會對自己有什么樣的反應、自己會對別人有什么樣的反應等。
(3)游戲有利于兒童情緒的發(fā)展。通過游戲使兒童能夠解決一些情緒問題,在試驗性的、沒有恐懼的情境中學習對付焦慮和各種沖突。①游戲是兒童表現(xiàn)情感的一種重要方法。孩子們在游戲的時候往往全神貫注、無拘無束,顯露出自己的真正本性。②游戲是兒童克服情緒緊張的一種手段。孩子們可以在游戲中學習解決問題的方法。③游戲有助于消除孩子憤怒的心情。在當代,有許多心理學家或教育家將游戲作為一種治療手段,治療兒童的行為問題或者情緒問題。
(4)游戲有助于學前兒童的身體鍛煉和成長。它有助于兒童身體的成長。在兒童的游戲中,有大量的運動性游戲,也是兒童十分感興趣的游戲形式。
第27題 張某帶著才出生100天的兒子到某攝影社拍攝百天照片。為了保證效果,攝影師為其拍攝了兩張照片。當張某去取照片時,該攝影社只交給張某其中一張底片和照片,告訴他另一張由于底片不好,所以沒有沖洗。但是3個月后,當張某路過該攝影社時,卻發(fā)現(xiàn)其櫥窗里掛著兒子的照片。張某立即找到攝影社,認為在未經(jīng)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兒子照片掛出,侵犯了兒子的肖像權,要求攝影社取下照片并歸還底片。但攝影社卻說,照片是我們拍攝的,是我們的作品,我們有權展示。同年11月,張某在某攝影作品展覽上又看到了兒子的照片。于是,張某再次找到該攝影社,問其是不是他們向展會提供的,攝影社承認是他們提供的,但認為自己并未侵犯張某及其兒子的權利。雙方爭持不下,張某向法院提起訴訟。
請結合相關的法律對上述事件進行分析。
【參考答案】
試題解析:
肖像權是公民自己使用和同意或禁止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權利。肖像權作為一種人身權包括本人對肖像的擁有權、制作權和使用權。肖像是公民個人的真實形象,可以是一般的照片、畫像,也可以是其他藝術形式的再現(xiàn)物。肖像權是人身權的一種,是體現(xiàn)和維護人格尊嚴方面的利益;肖像權又是一種專有權,是公民所特有的民事權利,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不經(jīng)其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其肖像。《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guī)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jīng)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可見,肖像權是我國公民享有的一項重要權利,未成年人當然也享有此項權利!睹穹ㄍ▌t》第十二條規(guī)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币虼,在使用特定未成年人照片時,對于不滿10周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必須征得其監(jiān)護人的同意。
在該事件中,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就屬于肖像使用權上的糾紛。首先,該攝影社未經(jīng)嬰兒的法定監(jiān)護人張某的同意,在其櫥窗內(nèi)展示嬰兒的照片以及向展覽會提供帶有嬰兒照片的展覽作品,這些行為都違背了使用公民的肖像應經(jīng)公民本人同意,而對于未成年人應征得監(jiān)護人同意的法律規(guī)定。其次,攝影社的行為具有明顯的營利性質,是典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攝影社先是在其櫥窗內(nèi)展示張某兒子的照片,這一行為具有為其攝影社做廣告的性質,實際上是一種廣告行為。根據(jù)《廣告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廣告經(jīng)營者在廣告中使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jiān)護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就構成一種侵權行為。而后,攝影社又有償向展覽會提供展覽作品,其營利目的顯而易見,其行為直接違背了未經(jīng)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這一法律規(guī)定,構成了侵權行為。最后,該攝影社認為其擁有為顧客所拍照片的著作權,這一認識是完全錯誤的。張某兒子的照片是攝影社的作品,但它是為顧客服務并由顧客支付報酬而取得的,這種服務的性質,顧客不但有權取得照片,還有權取得底片,同時只有顧客才有權利決定是否沖洗、擴印或是銷毀等。照片雖為攝影作品,具有著作權的性質,但因照片是公民肖像權再現(xiàn)的載體,因此著作權與肖像權是不可分割的,且肖像權應優(yōu)先考慮。所以,該攝影社沒有維護顧客的肖像權,構成了侵權。
第28題 某幼兒園大班的濤濤一天上課時玩游戲機,被林老師發(fā)現(xiàn)后沒收放至辦公室。過了很長時問,濤濤找到林老師,要求歸還游戲機。林老師說,已經(jīng)沒收了,就不再歸還。幾天后,辦公室發(fā)生盜竊事件,游戲機丟失了。濤濤的父母得知后,要求幼兒園賠償游戲機。但幼兒園的意見則是:濤濤上課玩游戲機是錯誤的,林老師沒收行為完全正確。至于游戲機被盜,完全屬于意外事件。幼兒園不應為此承擔賠償責任。
試分析林老師和幼兒園的做法是否侵犯了幼兒的某種法律權利?幼兒園是否應該賠償損失?
【參考答案】
試題解析:
綜合我國憲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幼兒所享有的法律權利可歸納為以下幾種:
(1)生命健康權,包括幼兒的生命權、健康權和身體權;
(2)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3)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和隱私權;
(4)智力成果權;
(5)受教育權;
(6)受撫養(yǎng)權、遺產(chǎn)繼承權;
(7)財產(chǎn)所有權;
(8)身心健康全面發(fā)展的權利。
在該事件中,林老師的行為侵犯了濤濤的財產(chǎn)權。財產(chǎn)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其財產(chǎn)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教師為了教育學生,制止其在課堂上的某些行為,可以將其財產(chǎn)暫時沒收,但只能是暫時保管,在下課或放學后應當歸還給學生,或直接交給其監(jiān)護人。
同時,未成年人在幼兒園學習期間,其財產(chǎn)應該得到幼兒園的管理和保護。幼兒園沒有盡到保護職責致使其財產(chǎn)受到損害時,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游戲機的被盜是由林老師的行為間接引起的,幼兒園未盡保護職責,應承擔賠償責任。
幼兒年齡雖小,但同樣享有各種基本法律權利,任何人不得隨意剝奪、侵犯。幼兒園及其教師要充分認識幼兒所享有的法律權利,依法保障他們的身心全面發(fā)展,避免出現(xiàn)侵權行為。
三、寫作題(本大題20分)
第29題 根據(jù)大班兒童的年齡特征和認知特點,任選角度編寫一堂安全課教案。
【參考答案】
試題解析:
【要點分析】在編寫過程中,除了要注意教案編寫的格式之外,要根據(jù)題目所給定的年級、內(nèi)容涉及的范圍來進行內(nèi)容編寫,如本題就要求是針對“大班兒童”的“安全課”教案。編寫的活動或科目要符合題意,符合所教兒童的年齡特征和認知發(fā)展的規(guī)律,并且要符合國家的教育理念以及幼兒園教學原則。
【參考例文】
大班安全教案:十字路口
一、設計意圖
大班孩子越來越有獨立生活的愿望和需要了,他們開始嘗試就近獨自在馬路上行走,所以,讓孩子了解一些交通規(guī)則的常識,就顯得很有必要了。《課程指南》中的幼兒園階段目標中也明確指出:幼兒關心日常生活中需要掌握的簡單標志,理解和遵守日常生活中的規(guī)則。作為幼兒教師,我們有責任培養(yǎng)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讓孩子真正地走進社會這個大家庭。這次集體活動將以“遵守交通規(guī)則”為話題,以“了解交通標志,,為切入點,通過“討論交流、了解標志”、“采訪民警、遵守交通”、“模仿游戲、體驗生活”三個環(huán)節(jié),提高孩子獨立在馬路上行走的安全意識,學習保護自己。
二、活動目標
1.嘗試了解各種不同的交通標志圖,正確表達它們各自的作用。
2.體驗游戲的快樂,樂于遵守交通規(guī)則。
三、活動準備
1.幼兒收集有關“交通標志圖”的信息圖片。
2.立體的交通標志(停車標志、信號燈、左右轉彎標志)。
3.自制信號燈(紅色八盞、綠色八盞)。
4.“十字路口”場景布置。
四、活動難點:
解讀交通標志圖。
五、活動重點
讓幼兒明白如何正確穿越“十字路口”。
六、活動過程:
1.“前些日子,老師請小朋友在馬路上仔細尋找各類交通標志圖,并畫了下來,謝謝你們。今天,我們開展一個‘交通標志圖’的交流會,請小朋友把各自找到的標志圖展示出來,并要用自己的語言完整講述,讓我們聽明白這個標志圖所表達的含義!
2.幼兒自由交流,展示標志圖,表達具體含義。
3.教師引導孩子設想路段的情況,以生動的例子、形象的手勢,啟發(fā)孩子理解標志圖的作用。如某幼兒出示“禁止鳴喇叭”這個標志圖后,教師引發(fā)幼兒思考:(1)這個路段旁可能有什么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設施?(2)假如你聽到連續(xù)的喇叭聲,你會感覺如何?(3)預設的答案:可能幼兒園的小朋友正在睡午覺;可能醫(yī)院里有病人需要休息;可能大哥哥大姐姐正在考試;(4)小結:當我們看到這個標志,在走過這個地方時,絕對不能鳴喇叭,要保持安靜。
4.“現(xiàn)在,老師扮演交警阿姨。你們想不想當一個小記者來采訪我?”
5.教師引導孩子從交警的職業(yè)情況、辛苦程度、交通手勢等不同角度進行采訪。
6.具體了解交警在指揮交通時有什么手勢?這些手勢告訴我們哪些交通規(guī)則?(微笑立正表示對人尊重;右手掌往上,手心向外,體前平舉表示請停下;右手臂側舉,來回移動表示前行)
7.請幼兒學做交警叔叔、阿姨指揮交通。
8.“在十字路口,設有明顯的交通標志圖,叫什么名稱?”(信號燈,也叫紅綠燈)
9.游戲:
過馬路要看燈
幼兒分成信號燈、行人兩類角色,自由體驗生活。教師引導孩子正確做好信號燈的閃亮工作。(幼兒站在小椅子上,手持紅、綠兩種燈作準備狀。處于十字路口的八盞信號燈,要有規(guī)律地輪換跳動,為確保幼兒調(diào)換紅綠信號燈這一動作的整齊性,他們以倒數(shù)10一1的齊聲念讀為輔助手段,進行合理操作)。
A.幼兒徒步行走在人行道上。
B.幼兒學做開汽車狀,穿梭于馬路上,面對交通標志,正確識別,認真開車,最后把車停靠在停車場,結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