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晉中靈石教師招聘公告【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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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滿足教育教學需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30號)、《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33號)、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2020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87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4.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9年7月23日至2002年7月23日期間出生),碩士以上研究生年齡放寬至35周歲(1984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2.學歷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教師資格證要求:
(1)報考崗位要求為應屆畢業生崗位的,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實行“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政策,報名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但符合報名條件者,被聘用后必須在約定的1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崗位要求為應屆畢業生的,指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8年、2019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視同為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報考其他小學教師崗位的,應具有所報崗位對應學科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其他初中教師崗位的,應具有所報崗位對應學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其他高中教師崗位的,應具有所報崗位對應學科的高中教師資格證。
4.報考人員為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須在2020年9月1日之前取得,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5.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指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到2020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務期滿(含到2020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62號)文件精神,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到2020年勞動合同期滿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教師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具體要求
靈石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共87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靈石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為準。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靈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制定公開招聘實施方案,報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后,2020年7月23日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ngshi.gov.cn)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分兩個時間段報名的方式。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時間:
2020年8月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其他招聘崗位報名時間:
2020年8月2日-2020年8月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靈石五中
3.報名辦法: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者無效。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其中應聘者《靈石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國外畢業留學生的專業由靈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
4.報名時須提交以下相關證件和材料(除證件原件外均為A4紙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未領取畢業證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報名登記表》2份、《誠信承諾書》;(從公告附件下載,個人內容須打印,在現場報名時提交審核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名確認。)
(4)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2張(背面需標清姓名)
和同版電子照片;(源照片要求為:尺寸25mm*35mm,像素大于220px*300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JPG格式,請提前下載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保存,否則無法完成照片上傳和后續相關操作。)
(5)單位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6)2018年、2019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檔案存放證明及組織關系證明材料,并詢問未落實工作單位情況;
(7)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考生,須同時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從公告附件下載)。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服務地考核意見一欄,需服務單位和其上級主管部門分別蓋章;派出單位意見一欄,應加注是否服務期滿、是否在職、考核結果等審核意見(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山西省教育廳審核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以及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山西團省委蓋章;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審核蓋章;參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注:《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下載打印兩份。一份在報名時提供,在“服務地考核意見”欄中由服務單位和服務單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另一份在資格復審時提供,需在“派出單位意見”欄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提供。)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和退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5.考試費用: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文件精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向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收取的考試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的政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報名時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
6.其他事項: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定比例被核減或取消的,其核減取消的名額將轉入資格條件相同的一般性面向社會招聘崗位,轉入后,一般性面向社會招聘崗位比例仍達不到3:1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取消崗位。
招聘崗位核減、調整、取消情況,將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發布補充公告。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等環節須出示本人疫情防控行程卡(進入國務院客戶端、微信小程序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