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20年招聘公告【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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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國家民政部與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職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單位、創建全國文明校園先進學校、重慶市首批市級示范性高職院校、教育部職業院校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院校、重慶市優質高職院校建設單位,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4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24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4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本簡章所要求的專業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應聘人員專業與崗位要求的一致性。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證明所學課程內容與崗位專業要求一致性較強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應聘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證書報考,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應聘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對國家統招的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作為同等學歷對待。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如35周歲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如職員9級以上或以下,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本簡章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且須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
五、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網上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1.提交應聘申請。應聘人員即日起至5月24日,打包以下材料電子版,以“招聘崗位-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發送至報名郵箱rsc5006@126.com:
(1)《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
(2)《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報名匯總表》(附件3);
(3)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黨員證明及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資歷)等佐證材料的電子版(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學生證)。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本簡章及附件內容,按照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初審報考資格。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名截止后的7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應聘人員請于報名截止7日后登錄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www.cswu.cn/rsc/)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應聘人員不能更改應聘崗位。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023-65626008。
4.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按通知規定的時間繳納報名考務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確認參考,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視為自動放棄。
5.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人數比例須達到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6.領取準考證。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www.cswu.cn/rsc/)另行通知。
六、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為公共科目筆試,面試為專業技能測試(部分崗位設考)和綜合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考試的具體安排、成績公布等事宜,都將通過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www.cswu.cn/rsc/)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
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分值為100分,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可參考2019年4月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的考試大綱。60分為合格,可進入下一考核環節。缺考的,不得進入下一考核環節。
(二)資格復審和心理測試
資格復審和心理測試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針對進入面試環節人員開展,在面試人員名單公示期間進行。
心理測試結果不納入總成績,僅作為參考。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參加心理測試者不得參加面試,其缺額按應聘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結合考生考試成績研究確定。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和面試相關事宜將通過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www.cswu.cn/rsc/)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