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三峽學院2020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160人】長期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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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重慶三峽學院始建于1956年,是三峽庫區腹地唯一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是全國智慧校園建設試點單位、中美應用技術教育“雙百計劃”成員單位、重慶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單位、重慶市高校美育改革和發展實驗校,重慶市首所倡導“綠色教育理念”、力推“綠色教育產教融合”的本科高校。2013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60名,其中,公開招聘126名專任教師,32名專職科研崗,2名其他專技人員,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現工作單位(崗位)的招錄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年限)的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工作經歷
本簡章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按照“對年對月”計算。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和“特崗教師”等被招募到基層服務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均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具體認定可結合社保繳納、勞動(聘用)合同、工作經歷證明、銀行卡工資流水等憑據。
(四)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月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4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本簡章所要求的專業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詳見附件2,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應聘人員專業與崗位要求的一致性。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證明所學課程內容與崗位專業要求一致性較強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證書報考,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報考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面試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對國家統招的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作為同等學歷對待。
(六)特別說明
本簡章招聘崗位所明確的條件中,如35周歲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專技10級以上或以下,均含專技10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本簡章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約定外,須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
五、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進行網上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20年4月30日9時至12月31日17時期間,下載填寫報名表(附件3、附件4)后同時發至崗位對應學院/部門聯系郵箱(見附件1)和人事處郵箱sxxyzjk@163.com,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本簡章及附件內容,按照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報名關鍵信息記錄。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初審報考資格。各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7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凡符合報考條件者,學校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予以回復確認,并通知參加復審相關事宜。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結果學校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予以回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聘部門或單位,聯系電話見附表)。
六、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考核包括心理測試、專業技能測試(試講、實操、答辯等)、綜合面試(結構化面試)。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攜帶身份證前往參加考核。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考核開展前進行。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附件5),接受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考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者,取消考核資格。
(二)專業技能測試(分值100分)
采取試講、實操、答辯等形式,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內容進行綜合考量,測試時間為30分鐘,具體時間及地點視報名情況另行電話通知,70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