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引進人才在聘用期限內,需全職在學校工作,享受法定假期和學校規定的寒暑假。
2.上述引進人才的服務期限不少于八年,實行聘期管理,四年一個聘期,聘期考核合格予以續聘;聘期考核不合格不再續聘或予以低聘;服務期限屆滿予以續聘的,待遇另議。
3.正高級職稱博士、副高級職稱博士及優秀博士的科研啟動費根據其近五年的業績成果在規定幅度內確定。
4.上述引進人才的購房補貼根據學校購買“高知園”等住房補貼規定執行。
5.夫妻雙方同時符合引進條件,其住房待遇按照引進層次較高一方標準執行,科研啟動經費按各自引進層次的待遇分別執行。
6.需學校安排配偶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夫妻雙方須在引進時同時提出申請,提交學校校務委員會審議。
7.境外著名高校一般指引進人才提交申報材料的上一年度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RWU)前500名的境外高校(含港、澳、臺)。
8.引進人才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引進人才正式報到的當年1月1日。
9.鼓勵引進的博士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積極幫助、支持引進人才申報國家級、省級人才工程及資助政策。
10.本公告未涉及的高層次人才經學校人事處、科研處、教務處會商后,提交校務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