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布初試方案
由招聘單位負責制定初試方案,并于2020年2月24日前在南海區教育局官方平臺上公布。
(五)初試
由招聘單位組織,于2020年2月27日至3月8日期間完成。初試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能推薦參加復試。
招聘單位根據各招聘崗位考生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推薦復試人員。推薦復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比例為3:1,如實際符合條件人數不足比例,可按實際情況推薦復試。
(六)公布復試安排
初定2020年3月11日在南海區教育局官方平臺公布復試具體安排。
(七)復試
復試時間初定2020年3月15日上午。復試成績滿分100分。由區教職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以閉卷筆試形式進行。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科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基本文化素養、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相關教育法律法規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崗位筆試內容為職業學校教師素養、學科專業建設、校企合作、學生德育、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校園文化建設等;校醫崗位筆試內容為傳染病學、診斷學、青少年兒童常見病、多發病診療知識、現場急救知識、兒童少年衛生學等。
(八)確定總成績及體檢人選
復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南海區教育局官方平臺上公布復試成績。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占50%和復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分100分,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合格線為60分。按照同崗位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并在南海區教育局官方平臺上公布。如考生總成績相同,按考生的初試成績高低決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初試成績高者,名次排前。
(九)體檢
以《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為標準,統一安排體檢。因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十)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單位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十一)公示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人選,名單在南海區教育局官方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未接有效投訴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人員聘用手續。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或未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招聘單位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招聘教職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考察制
(一)聘用制
本次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根據事業單位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統一實行聘用制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轉正后,按照我區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相關規定進行職稱評審(或認定)。
(二)試用考察制
由區教育局、鎮(街道)教育局、區直學校組成考察小組,對試用人員進行考察。試用期滿符合考察要求的,繼續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方案含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級,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學歷。
(二)年齡、年限計算截止時限均為2020年9月1日。
(三)考生填報資料失誤導致審查不通過或影響聘用結果的,由考生負責。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南海區教育系統在編(含試用期)教職員。
2.凡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3.參加我區教職員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認定有違紀行為的人員。
4.違約不按期到崗的人員,3年內不得報考。
(五)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資格條件不實或不符的,或在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的組織方無關。
咨詢電話:0757-86286126,0757-86335435
監督投訴電話:0757-86339151
本公告解釋權屬南海區教育局。
附件1: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教育系統2020-2021學年度教職員招聘計劃和崗位表.xls
附件2: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教育系統2020-2021學年度教職員招聘工作日程表.doc
附件3:紙質材料提交要求和紙質材料清單.doc
附件4:紙質材料提交地址和聯系方式明細表.doc
附件5: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佛山市南海區教育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