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2018年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公告(第二場)
為適應教育教學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139號)、《關于修訂<佛山市高明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明府字〔2011〕11號)和《關于使用2018-2019學年度小學教職員編制的復函》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區2018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第二場)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時間、地點、職位
本次招聘職位為高明區小學語文、數學、英語、計算機、音樂、美術、體育等7個科目教師,屬小學事業編制(公益一類)工作人員。所有職位要求錄用后在高明區教育系統工作滿5年以上,其中,報考鎮(街)職位的要求錄用后在鎮(街)教育系統工作滿3年以上。
招聘實行公開招考,經筆試或專業考試、授課等環節并經體檢、考察合格后,擇優錄用。
1.招聘職位:小學語文、數學、英語、計算機、音樂、美術和體育7個學科教師,共40名。
2.招聘報名時間:2018年3月19-21日,考試時間:2018年3月26日。
3.考試地點: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桃李園
二、招聘條件和招聘辦法
(一)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即2000年3月19日之前出生),30周歲以下(即1987年3月19日及之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7.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8.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其中,語文教師職位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
9.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018年佛山市高明區公開招聘小學教師職位表(第二場)》,職位表的幾點說明如下:
(1)招考對象:“應屆畢業生”指2018年暑期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含2017年及以前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
對于學制為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于2017年底或2018年初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視為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超過1年的視為往屆畢業生。
(2)專業:招考職位根據用人的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得的有效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并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專業相符的職位報考。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部分職位“專業”一欄所設置的專業未能完全涵蓋“學歷”一欄所標注學歷層次的,則以“專業”一欄為準,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及其對應的學歷層次要與職位“專業”一欄要求的專業名稱和代碼以及其學歷層次相對應。
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表,未如實填寫的視為提供不實信息,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注意:1.招聘職位要求所學專業為師范教育類的,應聘者須提供師范教育的有效證明(畢業證或學位證上明確有“師范”字樣,或學業成績單上能體現教育學、心理學為必修課程)。2.職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的,可提供學校開具的教師資格證正在申辦中的有效證明。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證書申辦證明的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
(3)學歷、學位: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必須于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二)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公開招考,經筆試或專業考試、授課后擇優錄用。
1.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報考方式。考生統一在“佛山市高明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單位雇用人員招考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由此點擊進入,稍后開通)報名,經網上初審通過后,才可參加筆試。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3月19日9∶00至21日16∶00(24小時開通報名)。
(1)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網上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考公告,清楚具體職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兩年的彩色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單位網上初步審核。招考單位依據考生網上提供的資料在24小時內提出是否符合職位報名資格的初審意見。通過初審合格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能通過初審的,可改報其他職位。初審截止時間為3月22日16∶00。
?網上打印準考證,筆試結束后遞交紙質應聘材料。報名初審通過后,報考人員應于筆試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到華南師范大學參加筆試或專業試后即現場遞交紙質應聘材料(詳見附件2)。招考單位依據考生提供的紙質應聘材料提出是否符合職位報名資格的審核意見。經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能參加授課。
(2)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報考人員須按報考職位的要求遞交所有證件。證件材料不齊或網上報名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審核不予通過。
?考生須誠信報考、誠信考試。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實,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在擬錄用考察時發現不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不予錄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專業試考試開始時間:2018年3月26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打印為準);
授課集中時間:2018年3月2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點: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桃李園
所有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
3.考試方式:
(1)語文、數學、英語、計算機教師考試方式。
①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內容為本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法等公共部分知識。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②授課。
授課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3倍比例確定。授課合格分數線為60分。
③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授課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5分(百分制)。
(2)音樂、美術、體育教師考試方式。
①專業考試。
報考音樂、美術、體育教師職位的考生需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的專業技能(音樂科專業考試為鋼琴、聲樂、器樂,美術科專業考試為素描、色彩,體育科專業考試為籃球、足球)。考試時應考者要自帶樂器、繪畫工具、繪畫顏料、體育器材等等。專業考試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
②授課。
授課對象根據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3倍比例確定。授課合格分數線為60分。
③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試結束后,按專業考試占50%、授課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5分(百分制)。
三、體檢和考核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統一進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體檢和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和《關于印發<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通知》(粵教繼〔2013〕1號)執行。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由區教育局按照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錄用的,可從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區教育局研究決定。
四、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經區教育局研究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辦理報批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區教育局將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同級組織人事部門批準。
六、聘用和待遇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后,根據筆試、授課的綜合成績,擇優聘用。被聘用的人員按所聘崗位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報名、考試、體檢和考核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區2018年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2018年佛山市高明區公開招聘小學教師職位表(第二場).xls
佛山市高明區教育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