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慶九龍坡區考核招聘學前教育骨干教師簡章【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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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學前教育骨干教師。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計劃
本次考核招聘學前教育骨干教師9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九龍坡區2019年考核招聘學前教育骨干教師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
3.符合《一覽表》中崗位招聘條件等要求;
4.符合體檢文件標準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7.自愿在九龍坡區服務5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20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境)外高校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未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人員不能報考。
(三)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詳見附件2,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應聘人員專業與崗位要求的一致性。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第二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所學課程內容與崗位專業要求一致性較強,但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一覽表》中對“專業”有方向要求的,須在現場資格審核時提供以下資料: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學科出具相應證明。如:教育學類(語文方向或文科方向),教育學類專業報名考生應為“語文方向或文科方向”專業類人才,持有“教育學”專業畢業證考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其所學專業學科屬于“語文方向或文科方向”的證明,同時原則上應提供畢業成績單。若畢業證書已有明確體現,則不需提供相應證明。
(四)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
需取得幼兒園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證。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復審的方式進行。考生須在網上報名系統終審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確認,方可參加考試考核。如因考生個人報名信息提供有誤,導致資格審核未通過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只能選擇1個崗位報考。
(二)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
2019年12月27日9:00至12月29日17:00。
報名網址:“重慶市九龍坡區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183.230.36.223:82/wsbm/webregister/index.aspx)進行報名。報名情況將適時在“九龍坡人力社保”微信公眾號“信息公開—人才招聘”欄目內予以公布。
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報考單位、報考崗位、所學專業、畢業時間等報考相關信息,并上傳近期高清晰免冠電子登記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若因個人原因導致報名發生錯誤,責任由考生自負。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本次招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再次報考九龍坡區事業單位引才和公招考試的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完成網上報名信息提交后,招聘工作組將對報名人員基本情況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可在2個工作日后登陸網站查詢審核結果以及是否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網上審核最后時間為2019年12月30日12:00前。經網上審核通過的考生,須于2020年1月1日24:00前打印《重慶市九龍坡區2019年考核招聘學前教育骨干教師報名表》,因逾期未打印該表而影響現場資格復審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2.現場資格復審
2020年1月2日—3日9:00—12:00,14:00—16:30。
現場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內容包括:《重慶市九龍坡區2019年考核招聘學前教育骨干教師報名表》(網上自動生成下載)、身份證及以下資格材料:
本人簡歷與業績簡介、符合報考條件設置相對應的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含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證書、人力社保職改部門頒發的職稱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幼兒園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國(境)外大學畢業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明。
凡以上人員,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另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對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考生還需提供以下印證材料:本單位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人力社保部門印發的紅頭聘用文件(須有人社部門印章);以單位名義參保的社保繳費憑證(須參保地社保機構加蓋公章)。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所有材料須真實有效,如任何一個材料出現虛假或經相關部門對資格認定不通過的,一律視作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取消考生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報考九龍坡區事業單位公招考試,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3.考核時間
考生以現場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的《應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