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直機關幼兒園實際工作需要,為進一步優化幼兒園師資隊伍結構,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師9名、園醫1名。為做好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招聘方案。
一、基本原則
公開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以德為先、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職數
市直機關桃花嶺幼兒園幼師5名;市直機關童欣幼兒園幼師4名,園醫1名。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幼師條件(須同時具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熱愛幼教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幼兒教育等相關專業畢業;
4、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暫未發證的,須由教育主管部門出具書面證明;
5、普通話達到二級甲等;
6、具有在省級示范幼兒園工作經歷;
7、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二)招聘園醫條件(須同時具備)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2、身體健康,儀表端莊,無不良嗜好;
3、臨床醫學、護理或婦幼保健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4、35歲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職業醫師資格;
5、有愛心,有耐心,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熱愛幼教事業。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監督下,由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方案、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驟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在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招聘方案。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9月10日至9月12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報考人員分別在桃花嶺幼兒園(桃花嶺路2號,聯系電話:6911821)和童欣幼兒園(獻福路95號,聯系電 話:6743250)辦公室報名,先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報名表》,并交報名費和考務費100元。報考者每人限報 一個崗位。
3、報名須知: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及相關工作經歷,相關工作經歷須有所在單位提供的書面證明。
4、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備案。
5、考生憑身份證原件于9月14日到市人事考試中心 (環城北路40號339室)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和面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1、筆試
筆試時間:2012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
筆試內容: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由相關專家命題,統一閱卷評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
筆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相關機構組織實施,招聘職數與報考人數須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若未達到1:3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銷招聘崗位職數。
考生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及時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2、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職數,按1:3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面試工作由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和監督。幼師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每人面試時間為15分鐘,實行分段計時,面試內容為自我介紹(2分鐘)、說課(10分鐘)、考官提問(3分鐘),說課內容采取現場抽簽方式確定。園醫面試采取考官提問方式進行,面試時間每人10分鐘,實行分段計時,面試內容為自我介紹(2分鐘)、臨床醫療專業 知識(4分鐘)、考官提問(4分鐘)。
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評委組成按相關規定執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核
面試工作結束后,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崗位1:1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若體檢和考核有不合格者,則從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定點醫院進行,費用自理,體檢工作由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考核工作由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與招聘單位共同實施,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品德、專業能力、工作業績等,并做出書面考核意見。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由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如無異議,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享受國家規定待遇。
六、組織領導
成立市直機關幼兒園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董遠明、高一平、呂宏偉等同志組成。
七、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要嚴肅紀律,秉公辦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監督。
2、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掌握政策和條件,確保聘用人員的質量。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者,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
3、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的處罰。
宜昌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