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金華永康市教育局公開教師招聘【147名】
根據教育事業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現將我市2019年事業編制教師招聘和雇員制教師招用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和招用計劃
2019年我市計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共67人,招用雇員制教師共80人,具體如下:
1.事業編制教師招聘計劃
2.雇員制教師招用計劃
報考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職位的只分學科不分學段合并報名,統一考試、統一計算總成績,而后根據中學教師擬招聘計劃,對符合中學教師招聘資格條件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劃定中學教師擬錄用對象,其余為小學教師擬錄用對象,分學段選崗;如遇擬錄用人員少于招聘計劃,同等條件下優先保障中學教師崗位。
報考事業編制教師和雇員制教師同時報名,統一筆試,而后根據報考意愿先組織事業編制教師面試,再組織雇員制教師面試。
二、事業編制教師招聘和雇員制教師招用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事業編制教師招聘范圍、對象
1. 中學教師招聘范圍和對象
生源地或戶籍不限,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研究生;
②畢業5年內的“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2019年應屆畢業生;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錄取的本科2019年應屆畢業生;
⑤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
2. 小學教師招聘范圍和對象
(1)生源地或戶籍不限,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研究生;
②畢業5年內的“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2019年應屆畢業生;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錄取的本科2019年應屆畢業生;
⑤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
(2)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戶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2019年應屆畢業生;
②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3. 學前教育教師招聘范圍和對象
生源地或戶籍不限,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學前教育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②具備學前教育教師資格(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雇員制教師招聘范圍、對象
1. 中學教師招用范圍和對象
生源地或戶籍不限,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 小學教師招用范圍和對象
(1)生源地或戶籍不限,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戶籍,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①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2019年應屆畢業生;
②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3. 學前教育教師招用范圍和對象
生源地或戶籍不限,具備學前教育教師資格(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符合具體招聘和招用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要求: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
3.身心健康,能勝任學校教育教學工作;
4.具有與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 號)規定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人員;
2.在各類人事考試中曾被有關部門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并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近三年內因違規帶生等師德師風問題受到查處的人員;
4.永康市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5.其他不能報考的情形。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現場采集肖像等個人信息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報名方式。事業編制教師崗位每人限報一個,若報考者同時符合雇員制教師報考條件,可兼報一個同學段同學科雇員制教師崗位(其中雇員制幼兒園教師設崗位一和崗位二,由報考人員自主選擇其中一個崗位兼報)。經資格審查,各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或招用計劃3倍的,將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或招用計劃。除因崗位取消相關人員可限時改報外,其余報名人員一經報名不能改報。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100元。
1.報名時間:2019年2月18日—2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永康市教師進修學校(高川花苑北側,乘K7、K15公交車可達)。
3.報名時所需材料:
(1)應屆畢業生:報名表(可事先下載打印好)、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復印戶主及本人信息頁面)、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中高校錄取后曾轉專業的畢業生需提供相關的文件材料。
(2)往屆畢業生:報名表(可事先下載打印好)、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復印戶主及本人信息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持《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需攜帶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工作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1份。外地具有正式事業身份的考生,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