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干部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本縣公辦學校在職在編教師和公立醫療機構在職在編醫務人員考調129名到高(完)中學校工作,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調配原則
1、合理搭配學科原則;
2、空編準入原則;
3、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考調對象、條件及崗位
(一)考調對象
本縣公辦學校在職在編教師、公立醫療機構在職在編醫務人員。
(二)考調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為人師表;
(3)具有3年以上教齡(工齡),年齡45周歲以下(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報考教師崗位的,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音樂、美術兩個學科及鄉鎮完中崗位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持有中學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報考校醫崗位的,具有中等衛生學校以上學歷,持有醫師資格證或護士資格證;
(5)報考學科與本人所學專業一致或報考學科與本人所持教師資格證一致;
(三)考調崗位:見附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組織工作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負責。
(二)報名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于2012年8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縣人力資源服務大廳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報名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證書(不受理證明)、教師資格證書(醫師資格證或護士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鄉鎮單位需鄉鎮黨委蓋章);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每名報考者可以選擇填報城區學校和鄉鎮學校兩個志愿(按志愿一和志愿二填報名表),報考人數與所設學科及崗位數達不到2∶1比例的,則對該崗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三)領取準考證
2012年8月27日下午3:00至5∶00憑《居民身份證》和繳納報名費收據在報名點領取。
(四)本著以考養考原則,按有關規定收取考生報名費。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成績各占50%,總分為100分。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招考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命題、制卷、評卷。
筆試按所設崗位分學科進行,內容為:相關學科知識。滿分100分(要求卷面成績保留2位小數),最后按50%計入總分,筆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進入面試;所有考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書目。
筆試時間:2012年8月28日上午 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縣招考領導小組按城區學校和鄉鎮學校兩種類別,根據考生成績分學科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考調崗位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學科進入面試的人員達不到2∶1,則看能進入面試的考生筆試成績是否達到70分以上,達到者可不考慮面試比例直接進入面試,否則削減相應的招考崗位。如遇某學科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面試內容為報考學科專業知識。面試由組織、教育、人事、監察等部門組織。面試時間為8月31日,面試地點待定。
面試滿分為100分,最后按50%計入總分(保留2位小數),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進入考核。
五、選崗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按學校類別分學科依次選定崗位(志愿一選崗落選者,可按志愿二選崗),選崗后的人員由縣教育局組織用人學校進行考核。
六、考核
考核以“德、能、勤、績、廉”為主要內容,考核結果由縣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赫章教育信息平臺、赫章人力資源網、縣教育局公示欄上公示,公示期為5天。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列為擬調動對象,擬調動對象試用期一年,從試用當月起,其編制、工資等手續全部轉到調入學校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調動手續(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調動或報考其他事業單位崗位),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或按有關規定處理。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縣招考領導小組審定,取消報考者的考調資格:
(一)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記錄或正在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或處分期未滿的,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的;
(四)有較嚴重疾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五)存在停薪留職或減薪留職情況的;
(六)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
如果考核合格人數達不到考調崗位人數,則按學校類別及考生意愿根據學科總成績從進入面試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紀律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三公開”(考調條件公開、考調程序公開、考調結果公開)制度,同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對違反考調規定和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或取消選調資格等處理。其中出現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三年內不得參與本縣行政、事業單位的招考。對違反考調規定和紀律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輕重,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畢節地委組織部、地區紀委、地區人事局《關于干部職工參加各種統一考試違反紀律處罰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八、組織領導
成立招考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實施方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7-3222369(赫章縣教育局)
0857-3232881(赫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7-3222778(赫章縣監察局)
赫章縣招考領導小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