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畢署人字〔2006〕13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幼兒教師6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黔西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幼兒教師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詳見《黔西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幼兒教師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全日制師范院校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四)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4年8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7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一)截止2012年8月7日仍在崗的特崗教師、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二)截止2012年8月7日前黔西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三)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五)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六)在公務員招考或各種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七)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八)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九)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8日-2012年10月23日。
(二)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張。
2.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簡章》,下載并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后,用16k或A4紙打印出《報名表》(只收打印表)。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3.資格審查由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組織,縣教育局具體負責。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對照《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提交。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筆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4.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商改報單位同意后,負責考務的部門給予改報其他職位,改報職位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24日。
5.按有關規定收取考務費100元/人。
(四)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2年10月27日,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依據到黔西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
筆試科目:《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2012年10月28日。具體時間安排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取消筆試缺考或筆試成績為零分考生面試資格。
六、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通過筆試考生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面試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職位招聘計劃數與通過筆試后的考生人數達不到1∶3比例職位的考生,其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招聘下一環節。
面試需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招聘辦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方法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相同的,通過復試確定進入下一環節;
七、體檢
體檢必須按規定時間在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招聘辦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計生狀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定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考察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經縣事業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聘辦在黔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根據相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報縣人社局審批后,再報市人社局備案。
凡選派到鄉鎮工作的職位,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由考生選擇工作崗位。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在本崗位的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限未滿者不得參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不得調離本崗位。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857-4235090(黔西縣監察局)
0857-4245211(人社局紀檢組)
0857-4243274(教育局紀檢組)
咨詢電話:0857-4241930(教育局人事股)
(二)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黔西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招聘過程中,由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等內容)都將在黔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gzqxrlj.gov.cn)、黔西縣教師招聘網www.guoyanxin667788.com上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辦另行通知。
附件; 黔西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幼兒教師職位一覽表
黔西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