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慶市第八中學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公告【19人】
為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及《關于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重慶市第八中學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事業單位人員聘用體檢標準;
5.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2019年應屆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即2019年1月24日。如“30周歲及以下”指未到31歲,在1988年1月2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6.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不予聘用;
7.符合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附件1《崗位一覽表》);
8.免費師范生報名應符合國家、省市關于免費師范生就業的相關規定;
9.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10.聘用后須自愿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滿5年,否則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其他事項
1.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人員,其畢業時間須在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期間,且其學歷(學位)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3.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簽訂協議、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本次考試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簡章》要求,認真查看“招聘范圍和對象”、“各個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等。
1.報名時間:考生須于2019年1月25日(周五)上午9:00—12:00到重慶市渝北區教委二樓大會議室(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渝航路228號)進行報名及資格初審,逾期不再補報。請考生注意把握時間。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重復報名無效。
2.特別提醒:請考生仔細對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以下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招聘崗位要求為專業類,考生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屬招聘要求的專業類別中專業即可。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指導。資格審查要嚴格對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和招聘簡章進行,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1.資格初審。由工作人員現場審查了解報考者的各類情況。凡是符合簡章和《崗位一覽表》(附件1)所規定條件的,均進入職業能力測試環節。
專業條件參照《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核。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資格初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張:①本人身份證;②學生證;③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院系公章,須有大學期間學業成績統計表);④《報名登記表》(須加蓋所在院系公章);⑤屬免費師范生的,還需提供免費師范生相關證明材料,如學校證明、協議書等;⑥崗位要求的其他佐證材料如大賽獲獎證書、獎學金證書等。
如需委托他人報名,上述所需資料不變,同時出具委托人的委托書(須注明委托事宜、委托雙方的身份證號碼,并由委托雙方簽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資格復審。在開展專業科目測試(面試)之前,區人力社保局將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擬進入專業科目測試(面試)環節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考生不用再次前來)。復審合格者方可進入專業科目測試(面試)環節。凡出現不合格者,按職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將于報名、資格初審完成,進行匯總統計后在于報名結束當天晚上在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brs.gov.cn/)上予以公布。
(三)考試考核
本次考試考核分為職業能力測試和專業科目測試(面試)兩個環節。
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1.職業能力測試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進入職業能力測試環節,具體考試時間根據報名人數確定,暫定于2019年1月26日(周六)上午舉行,請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保持手機暢通,及時關注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以1月25日晚上8點在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的通知為準。
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重點考察考生職業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質、心理素質、思維能力、個性特長等綜合素質。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知識答辯、問答交流等方式進行。職業能力測試分值100分,成績當場公布。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職業能力測試成績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