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慶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公告【127人】
重慶師范大學是一所以文理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師范大學,學校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為大力推進人才強校戰略,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優秀人才。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127人,具體崗位、相應條件等詳細情況見《重慶師范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人員面向海內外,凡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崗位一覽表);
5.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在國外境外高校獲得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條件
(一)思想政治條件
具備高尚的道德情操、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人格修養。勤奮務實,敏而好學,樂于奉獻,有事業心、責任感。
(二)知識能力條件
有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知識儲備、專業技能和業務素質。
1.教學科研崗
(1)具備扎實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學習成績優秀。
(2)有良好的教學方法、教學技巧和教學效果。
(3)對本專業學術前沿動態有較準確的把握,有較豐富的學術成果和一定的學術成就,學術潛力較大。
2.專職輔導員崗
(1)應具有一定的專業理論知識,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較高的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水平。
(2)專職輔導員須是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三)身體條件
身心健康,具備所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體檢辦法見本簡章相關內容)。
(四)年齡、學歷等其他條件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員,年齡原則在40周歲及以下(即指1978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后面依此類推),其中具有正高職稱的博士人員年齡原則為45周歲及以下;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下學歷的正高人員,年齡原則為40周歲及以下;學校緊缺專業人才、學術帶頭人、省部級及以上人才等,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崗位條件有特別規定的按《重慶師范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相關要求執行。
(五)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和其他必備條件。
五、報名
(一)報名方式
1.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2.通過網絡報名,應聘者須填寫《重慶師范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人才應聘表》(附件2),并按照應聘表的要求提交個人應聘表、個人簡歷及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文件打包成一個壓縮文件,壓縮文件命名及電子郵件主題為“姓名+學歷+職稱+所學專業+應聘部門+應聘崗位名稱”,發送至各二級用人單位指定招聘電子郵箱(郵箱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報名為有效,同時須抄送至學校人事處郵箱(cqnursc@126.com)。凡是不按規定完善報名手續并提交材料的,按照無效報名處理。
(二)報名時間
1.教學科研崗: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招聘計劃完成后該崗位不再接收報名)。學校網站定期公布剩余崗位數。
2.專職輔導員崗:第一輪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2月28日;第一輪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人數不足時,可進行第二輪報名、考核。學校網站將會在第一輪考核后公布剩余崗位數;第二輪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4月26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六、考試考核
(一)考試考核時間
1.教學科研崗
根據報名情況,各二級用人單位按照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各二級用人單位初定考核時間并報人事處同意后,由二級用人單位通過郵件或電話等通知應聘人員分批次進行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具體時間、地點視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2.專職輔導員崗
第一輪報名時間截止后,根據報名情況,由人事處按照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由人事處匯同學生處確定考核時間(初定于2019年3月中旬)和地點后,由人事處通過郵件或電話等通知應聘人員進行考核。
第一輪報名時間截止后,招聘崗位人數不足時,再進行第二輪報名、考核工作。第二輪考核具體時間(初定于2019年5月中旬)、地點視報名情況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