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結束后,區教育局組織人員進行統一閱卷,并按照不同類別的崗位分別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應聘者,按面試占60%、筆試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總分,按綜合總分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組團招聘崗位<學科>,還需與報考者志愿相結合統籌安排)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出現綜合總分成績同分現象,則比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分者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體檢由區教育局組織,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及結果的使用,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中“限制招錄(聘)失信被執行人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規定,事業單位應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址:http://shixin.court.gov.cn)查詢被考察人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如果是,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單位需及時將情況報備區教育局。
(七)公示。
經過考察同意聘用的擬聘人員,在順德教育信息網(http://www.sdedu.net/)、順德區委組織部網站(http://zzb.shunde.gov.cn/sdqwzzb/)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要求填寫并提交教師招聘業務審查材料,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區委組織部審批,然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順德區教育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學校按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其中應屆畢業生試用期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最多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脫編手續。
若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區教育局審查資料不合格的,自行放棄聘用(或不服從統籌安排學校崗位)的,所缺崗位人員,是否依次遞補,由招聘學校研究提出意見后報批,義務教育學校的經鎮(街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區教育局審批,區屬學校的直接報區教育局審批。
經聘用后自行放棄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再參加順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并按不誠信應聘記錄在案。
五、其他事項
(一)經順德區教育局公布確定進入赴高校設點公開招聘體檢人員名單的應聘人員,不能參加本批次招聘,否則按不誠信應聘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學校對照招聘基本條件,結合本校招聘崗位(學科)實際需要,可適當提高崗位(學科)招聘條件要求和設置有關特定條件,如學歷、學分績點、職稱要求、學科專業的特定方向等。
(三)擬聘人員提交教師招聘業務審查材料后,經審核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無正當理由一年內(從筆試之日起計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屬于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當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招聘過程中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
4.2015年11月以來參加順德區公辦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確定擬聘后自動放棄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公告招聘條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數量或本級。
本公告解釋權歸順德區教育局。
順德區教育局咨詢電話:(0757)22830205、22830226、22830229,監督電話:22830252。
各鎮(街道)教育局咨詢電話:
大良教育局29938273;容桂教育局28381256;
倫教教育局27729935;北滘教育局23272710;
陳村教育局23839012;樂從教育局28338897;
勒流教育局25553481;龍江教育局23888643;
杏壇教育局27388316;均安教育局25518160。
佛山市順德區教育局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附件1:2019年順德區公辦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pdf
附件:附件2:2019年順德區公辦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