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拜泉縣招聘縣城高中學校教師實施方案
為滿足我縣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充實和加強縣城高中學校教師隊伍,根據齊政發【2009】34號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招聘條件、工作程序、考試考核成績、錄取結果公開。
2、堅持德才兼備、雙向選擇的原則。招聘工作中嚴格把握招聘條件和標準。
3、堅持依法辦事的原則。嚴明紀律,明確責任,強化監督,杜絕一切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客觀公正。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計劃
計劃招聘縣城高中教師23名。其中語文4名、數學4名、英語3名、物理1名、化學2名、地理5名、歷史1名、生物2名、心理1名。
三、招聘條件及對象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
(3)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能勝任本職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4)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一致。
(5)取得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研究生學歷畢業證書或正式考錄的2013年暑期畢業的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在校研究生。
四、報名辦法
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于2012年8月6日至8月10日到拜泉縣教育局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資格審查
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縣監察局、縣編辦、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招聘教師工作小組,對報名人員的身份、學歷、專業等進行認真審查、考核,合格后方可參加招聘。
六、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拜泉縣教育局信息網站和拜泉縣電視臺等媒體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報名條件、崗位等。
(二)招聘辦法
1、本次招聘的教師,采取考核、考試及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即報名人數超過招聘人數時,采取考試和面試的方式。
2、報名人數低于所招聘人數時,采取考核的方式,經考核合格即可聘用。
3、經考試、面試、考核合格后,考生進行身體檢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檢查合格后,擬定聘用。
4、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相關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七、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由縣教育局對其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編制和工資納入教育事業單位統一管理,與在職正式教師享受同等待遇,需連續在錄用學校工作不低于5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八、組織領導
為加強本次招聘教師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拜泉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組長:畢德華 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王 波 縣人社局局長
么鳳輝 縣教育局局長
姜云海 縣監察局局長
郝 軍 縣編辦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人事股。
聯系人:李國軍,聯系電話:0452-7668679。
拜泉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二0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