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推進教育改革與發展,提高教育質量,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縣政府決定,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為使招聘工作科學有序順利進行,根據相關政策,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精神,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編辦黑龍江省幼兒園機構編制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黑政辦發〔2011〕67號)要求,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擴大我縣公辦幼兒園規模和水平,急需招聘幼兒教師,以確保學前教育穩步健康發展。
二、招聘名額
招聘32名幼兒教師。其中縣育才學校招聘12名;10所鄉鎮中心學校各招聘2名。
三、招聘對象與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無劣跡行為。
2、身體健康。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
4、專業及學歷:具有學前或幼兒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5、教師資格條件: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①曾受勞動教養或刑罰處罰人員。②曾被開除公職人員。③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從事教師職業人員。④患有傳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員。
四、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8月8日至10日
2,報名地點:龍江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5839921。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人社局組織,教育局配合,監察局全程監督。
(一)筆試、技能考試
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需達到3:1,如達不到這一比例,應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筆試總分100分,筆試主要內容為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知識和教師應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進入技能考試與面試(方案另行制定)人數,進入技能考試與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為1.5:1,技能考試和面試總分100分。參加實踐技能考試的考生自帶教材、用品和資料。
(二)體檢與考核
根據筆試成績、技能考試與面試成績總分之和,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1確定體檢、考核人選,如成績出現并列,同時參加體檢與考核。
體檢: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核: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主要看是否符合招聘條件及有無違法違紀和品行不端等行為。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再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體檢都合格且成績相同者,依次:學歷高的優先;重點院校(一表)畢業生優先;龍江籍考生優先;如再出現分數相同者可進行加試。
(三)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公示7天無異議后聘用。被聘用人員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正式聘用的與學校簽定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合同期滿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可以續簽合同,考核不合格或工作不需要可以解除合同。被聘用人員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不服從組織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順延聘用。
(四)、其它事項
1、應聘人員報名、考試、考核等費用200元;體檢費由醫院按實際發生收取。
2、對隱瞞身份、憑虛假證件報考人員,經查實,取消資格,責任自負。
3、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應聘人員持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辦理,證件不全的取消聘用資格順 延聘用。
六、待遇
正式聘用后,所招聘的幼兒教師納入中小學編制管理,當幼兒園從學校中分離獨立時,所招聘的幼兒教師編制從中小學編制劃入幼兒園編制管理,幼兒教師也隨編制劃入幼兒園教師管理。執行國家規定工資標準。
七、組織領導
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丁泉寧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何偉英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栗春林 縣人社局局長
張士琦 縣教育局局長
鄭 波 縣財政局局長
劉孝禮 縣監察局局長
畢躍學 縣編辦主任
招聘工作辦公室:
主 任:栗春林、張士琦
成 員:萬永江、宋玉學、王國華、李英華、李庭海、魏志慶、田向陽、王冰鶴、溫成東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通力協作。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格執行政策,嚴肅工作紀律。要嚴把報名、考試、聘用三關,做到報名條件、崗位、結果三公開,增加透明度,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堅決杜絕營私舞弊等違紀現象發生,出現問題從嚴查處。
(三)嚴密工作程序,加強保密工作。要做到程序清晰、嚴謹周密、環環相扣,防止作弊。加強保密工作,要選拔政治素質高且業務能力強的監考教師和工作人員,做到盡職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