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職業大學公開招聘專職少數民族輔導員方案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高校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少數民族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學校(www.tjtc.edu.cn)和天津市教育委員會(www.tjmec.gov.cn)門戶網站對外發布。
二 、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 有較高政治素養;
3.工作責任心強、善于溝通管理;
4.維吾爾族,熟練掌握維吾爾語;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公開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名時間:10月22日開始接受報名(報名時間不少于30天)。
報名方式:
(1)應聘者請登陸天津市職業大學門戶網站(http://www.tjtc.edu.cn/)左下方公開招聘專欄,了解相應崗位信息,下載并填寫《天津市職業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報名表》;將報名表、個人資料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郵箱地址:tjtc_renshichu@vip.126.com)形式傳送我校,郵件主題統一為:“應聘崗位+姓名+手機聯系方式”。
(2)個人資料包括:
①畢業證、學位證,居民身份證、職稱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證書、重要社會兼職的聘書以及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現階段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②論文代表作、科研項目結題及獲獎證書;
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刻取消應聘資格。報考人員要確保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報考人自負。
本次發布的公開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限制,人事處會同用人部門根據應聘者提供材料情況及崗位需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在我校門戶網站(http://www.tjtc.edu.cn/)左下方公開招聘專欄發布通過資格審核參加后續招聘過程名單。
(二)面試考核
面試考核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及面試考核形式等見學校網站公開招聘專欄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于面試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學校網站公開招聘專欄發布。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察
具備資格的人員根據面試考核成績參加學校組織的統一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最終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數時,調整或取消招聘計劃。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內提出復查申請,超過時限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申請體檢復查,每個應聘者只準許一次,在學校指定的更高一級醫院進行,復查所需的一切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后,由學校組織崗位實踐考察和考生現實表現考察,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身心狀態、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的具體方式:請被考察人員進入具體用人部門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實踐和工作,用人部門需填寫《天津市職業大學公開招聘考察計劃審批表》。考察周期一般不超過10個工作日,考察期滿由用人部門給予初步考察意見并填寫《天津市職業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工作報告》和《考生政治表現考察表》,最后由人事處審核部門考察意見并確定考察結果。考察的結果將直接作為是否聘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校領導班子領導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應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學校將擬聘用人選報上級部門審核備案后與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或辦理調入接收手續。擬聘人員報道后須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書(如遇新聘期開始需重新簽訂)。請擬聘人員在學校規定時間內簽訂聘用合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人員按簽訂的聘用合同書繼續履行聘任職責,職務晉升、獎懲、各類保險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學校相關政策執行。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照成績依次遞補。
咨詢電話(人事處):022-60585758,聯系人:薛老師
監督電話(紀檢委):022-60585055,聯系人:宋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