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醫科大學公開招聘專職少數民族輔導員方案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高校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少數民族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和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網站(www.tjmec.gov.cn)對外發布。
二、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有較高政治素養;
3.工作責任心強、善于溝通管理;
4.少數民族,熟練掌握維吾爾語;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公開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
2017年10月22日開始接受報名,報名時間截止至2017年11月21日。
2.報名方式
應聘者請登陸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在“2017年少數民族輔導員招聘”欄目下載并填寫《應聘報名表》,然后將《應聘報名表》、個人簡歷和相關材料電子版發送至tianyizhaopin@qq.com。郵件主題請填寫應聘人員姓名。
應聘人員請按以下要求提供個人資料電子版:
(1)《應聘報名表》;
(2)本人簡歷;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2018屆畢業生無需提供);
(4)國(境)外獲得學位人員請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和教育部學歷認證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5)其他能充分反映本人綜合素質的材料。
應聘人員要確保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面試考核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3.資格審核
學校根據應聘人員遞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含學歷、學位的在線查詢和認證)。通過資格審核進入面試考核人員名單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同時報名環節結束。
(二)面試考核
面試考核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及面試考核形式等詳見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相應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于面試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察
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須按照學校統一要求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費用自理。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學校將組織崗位實踐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察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應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應聘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結相應手續,到天津醫科大學報到,并于報到后30日內簽訂聘用合同。不能按期報到的,可與天津醫科大學協商一致確定入職報到時間。未經天津醫科大學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照成績依次遞補。
咨詢電話:022-83336738(天津醫科大學人事處)
監督電話:022-83336879(天津醫科大學監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