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山縣2017年補充招聘教師公告
時間:2017年09月30日
為保障我縣農村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維護教育大局穩定,確保省、市批復的用人編制合理使用,結合我縣農村小學教師緊缺的現狀,擬定在已通過我縣2017年教育系統招聘筆試、資格復審并參加過面試但未錄用的人員中,通過筆試補充招聘農村小學教師27名,由縣教體局根據農村小學實際需要統一進行分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職位
農村小學教師27名,報名時不報具體崗位,由縣教體局根據基層學校的編制空缺和農村小學的實際需要統一進行分配。
二、報考資格條件
農村小學教師報名對象是已參加2017年羅山縣公開招聘教育系統工作人員筆試并通過資格復審,且參加過面試但未錄用的人員。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程序
1、提交報名申請。報名地點設在縣教體局招生考試辦公室,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17年10月11日—12日,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羅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準考證及面試通知單;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報名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2、領取準考證。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10月14日下午3:00—5:00憑本人身份證到縣教體局二樓人事股領取準考證并妥善保管。補錄筆試、體檢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方能參加。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者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應聘條件與擬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報考;應聘者提供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試
1、時間:2017年10月15日上午8:30-10:30
2、地點:以《準考證》注明為準。
3、內容:筆試內容為《教育基本理論》和專業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等,滿分為100分;
4、方法:閉卷考試。
5、加分條件:在羅山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生和羅山籍服務貧困縣(含西部)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退役大學生士兵、預征大學生士兵的人員筆試原始成績加10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須在2017年10月13日17:00前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關證書、證明,逾期將不再受理。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體檢內容和辦法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及2010年《修訂通知》的規定執行。
在確定體檢人員時,若考試成績出現該崗位超出1:1比例人數的并列人員,按下列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優先次序如下:
(1)報名時提供的符合報考條件的全日制學歷層次高者優先;
(2)符合規定的報考年齡要求,年齡大者優先。
若出現崗位空缺時,可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共同實施。
(四)公示
考試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補錄擬聘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
四、辦理聘用手續
(一)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按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補錄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如無異議,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聘用通知。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15日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三)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新聘用人員服務用人單位不低于3年,試用期12個月,非首次就業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享受試用期工資標準,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并納入編制管理。
五、招聘紀律
羅山縣2017年補充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招聘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整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操作,認真做好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各個環節的工作。招聘工作堅持公示制,陽光操作,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招聘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如在考試招聘過程中出現違法違紀行為,都要嚴肅追究責任,從嚴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方案由羅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1593764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