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人事部同區文教衛局進行,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考察。
(二)體檢
1、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開發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六、公示、聘用
考生經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通過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www.sygxq.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服務期限至少為5年,5年內不得調出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系統。
七、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應在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上下載并打印《應聘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2017年教師誠信承諾書》,經本人簽名確認,在資格復審時提交給資格審查人員。
(二)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和參加筆試人員數之比應達到1:3,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崗位計劃的,退還報名筆試費。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7年8月14日8:30-17:00到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文教衛局退還已交報名費。
(三)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議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協議;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四)對偽造相關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人事部、區文教衛局負責解釋。
此次考試所有考務信息均由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官方網站(www.sygxq.gov.cn)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人事部(開發區管委會3001室):0719-8319870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文教衛局(開發區管委會7001室):0719-8319892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監察局(開發區管委會3013室):0719-8319887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7月24日
附1《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xls
附2《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考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