鄖陽區2017年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不含新機制)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編辦《關于做好2017年度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用編計劃及崗位申報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7〕2號)等文件精神及我區教師崗位空缺情況,現將鄖陽區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不含新機制)招聘考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根據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2017年鄖陽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0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不含新機制),具體學段學科情況詳見省教育廳公布的崗位計劃表。
二、報考者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農村山區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3.身心健康,適應農村學校工作需要。
4.30周歲以下,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資教生(含特崗生)、“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報名參加考試的,年齡限制同新機制教師招聘條件一致。
(二)具體崗位條件
1.報考初中段崗位的還應具備: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全日制師范類大學專科相應學科專業;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師范類專業暫未取得資格證書的,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聘用后三年內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2.報考小學段崗位的還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全日制本科須同時具有學位證書)或全日制師范類大學專科學歷(其中報考心理健康學科的,必須是應用心理學或者心理學專業畢業);持有教師資格證(全日制學歷暫未取得資格證書的,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聘用后三年內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4.在職在編人員與用人單位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5.鄖陽區現有在職在編教師。
四、報考程序、筆試、面試等相關要求與湖北省新機制教師招聘公告要求一致。
五、聘用管理。
1.聘用辦法。經考核、體檢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編制、工資起薪手續。
2.日常管理。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并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聘用人員服務期不得低于5年,5年內不得申請調入鄖陽區城區學校,自動離崗或辭職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湖北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考試公告(7376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