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十堰市茅箭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十堰市茅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茅政辦發[2011]96號),十堰市茅箭區所屬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中小學教師,F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崗位及資格條件
茅箭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4名,招聘的崗位及資格條件見《2016年十堰市茅箭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條件,詳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須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辦法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的各個環節,含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資格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十堰市茅箭新聞網(www.symaojian.gov.cn)進行。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22日至8月30日每日8:30-17:00(僅限工作日、工作時間,下同)。
2、資格初審時間: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8月22日至8月30日每日9:00-17:30期間登錄十堰市茅箭新聞網(www.symaojian.gov.cn)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資格初審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區教育局負責,如有疑問請咨詢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區教育局。
3、繳費確認時間: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于2016年8月22日至8月30日每日9:00-18:00進行報名確認和網上筆試繳費。報考人員繳費后,網上顯示“確認”,報考人員點擊確認后繳費即為成功。未按期參加報名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準考證打印時間: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可于2016年9月5日9:00至筆試開考前,登錄十堰市茅箭新聞網(www.symaojian.gov.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解決。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以及弄虛作假,將取消考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報考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未上傳照片或上傳照片不符合要求將不能通過審核)。
3、繳費數額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每位報考人員須通過網上繳納筆試考試費用100元。
4、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是根據招聘單位崗位要求設置的,對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一律不予報名。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公告招聘條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資格。報名完成后報考人員請打印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等相關資料,并妥善保存以備資格復審使用。
5、報名、交費并確認的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中學學科屬緊缺學科,可放寬到1:2)的崗位予以減少或取消,減少或取消的崗位調劑到緊缺學科并在十堰市茅箭新聞網上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退還已交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