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溫州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入圍對象現場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位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
根據2017年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7月18日(周二)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點: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園區管委會(明珠路850號)2號會議廳。
二、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清單:
序號 |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的材料 (嚴格按順序整理) |
1 |
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
2 |
本人戶口簿原件(或戶口遷出底冊)和復印件(復印戶口簿首頁與本人登記所在的一頁); |
3 |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名時要提供高校出具的學歷層次與專業證明及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2017年8月10日前必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 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4 |
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資格復審時需提供高校出具的師范類學籍證明、教師資格證書種類與任教學科證明。2017年8月10日前必須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
5 |
網絡報名同底色一寸免冠彩照3張(照片背面標注姓名); |
6 |
開發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由網絡報名系統上自行下載,使用A4紙張打印); |
7 |
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參加招聘的,應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
8 |
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
三、注意事項:
1.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2.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將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
附件:《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文教體工作局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