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技工學校面向全縣教育系統選調教師實施方案
為加強寧都技工學校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寧都技工學校健康快速發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全縣教育系統內公開選調相關專業教師到寧都技工學校任教。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名額
選調進入寧都技工學校任教名額共16名,其中計算機應用技術專任教師6名、服裝設計與制作專任教師2名、音樂教師1名、舞蹈教師1名、美術教師1名、體育教師1名、語文教師3名、數學教師1名。
二、報名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師德高尚,有事業心、責任感,身體健康,作風正派。
2、40周歲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現為我縣在編在崗教師,計算機應用技術、服裝設計與制作專任教師教齡滿1年以上(2016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音樂、舞蹈、美術、體育教師教齡滿2年以上(2015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其他科目教師教齡滿5年以上(2012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
4、語文、數學教師要求獲得中學一級教師及以上的專業技術資格;音樂、舞蹈、美術、體育教師要求獲得中學二級或相當于中學二級教師及以上的專業技術資格,并獲得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5、所有專業要求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選調學科對口。
6、近3年(2014年至2016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2016年度個人教育教學工作績效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規定年限或因計劃生育等各種問題正在立案審查者。
(2)有重大疾病,不能堅持正常教育教學工作者。
三、選調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26日—30日。報名截止時間為6月30日下午6:00,逾期不受理。
2.報名地點:寧都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3.報名材料:
(1)填寫《寧都技工學校面向全縣教育系統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一份(見附2),編制所在學校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編制所在學校與工作所在學校不一致的,兩個單位都必須簽署意見并蓋章。
(2)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和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由現任學校出具任教年限和層次的證明材料。
4、其它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接受委托報名和網上報名,免收報名費,報名者需現場照相以制作筆試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1、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教齡以教師個人檔案記載為準,學歷等證件以原始證件為準。
2、考生需將報名表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和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依次疊放交給工作人員審查,復印件留檔。
3、資格審查從報名時間開始,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報考、錄用資格。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有效《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的,視為棄考。
(2)筆試內容
①語文、數學教師筆試內容以現行普通高中教材為主,文化專業知識占100分,學科新課標占60分,教材分析占40分,滿分200分。
②其他學科教師筆試內容以職業教育和學生管理相關的專業知識為主,滿分100分。
(3)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考職數的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若按1:3比例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分數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若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之比小于3:1時,則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寧都縣政務網”(http://www.ningdu.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2、面試(滿分100分)
面試時間2017年8月上旬,語文、數學、計算機應用技術、服裝設計與制教師面試形式為說課,其他科目教師面試形式為專業技能考核,具體安排詳見《寧都縣2017年公開選調低學段到高學段學校任教工作方案》。
(四)選調人員確定
1、選調總成績計算辦法。選調總成績=筆試總分×30%+面試總分×70%。若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則不予選調。
2、同分情況排名處理。總成績相同考生須按下列次序確定排名:(1)面試成績高者優先;(2)面試成績相同的,有從事過職業教育者優先;(3)面試成績相同且均從事過職業教育的,第一學歷高者優先;(4)面試成績、從事過職業教育、第一學歷都等同的,教齡長者優先。
(五)考察
寧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入圍考察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應聘資格條件、計劃生育情況、原用人單位是否同意調出(或同意解除勞動關系)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總成績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擬選調名單
考察合格確定為擬選調人員的名單,按有關要求公示于寧都政務網、寧都教育網,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考生被舉報弄虛作假、考試舞弊等情況,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當事考生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進城考試,參與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七)辦理調入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按程序報縣政府批準后辦理工作調動手續,辦理時間、辦法將另行通知。
四、其他
本方案解釋權歸寧都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附1:寧都技工學校2017年面向全縣教育系統選調教師計劃表
附2:寧都技工學校2017年面向全縣教育系統選調教師報名表
寧都技工學校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2017年6月10日
附1:寧都技工學校2017年面向全縣教育系統選調教師計劃表.doc
附2:寧都技工學校2017年面向全縣教育系統選調教師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