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南縣2017年增加招聘初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構建科學合理的師資隊伍結構,按照國家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要求,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7﹞3號)及龍府辦批﹝2017﹞111號文件精神,我縣決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增加招聘一批初中小學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師崗位職數
| 
 崗位  | 
 學 科  | 
 合計  | ||||||||||||
| 
 政治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地理  | 
 生物  | 
 歷史  | 
 計算機  | 
 音樂  | 
 美術  | 
 體育  | 
 
  | |
| 
 農村初中  | 
 2  | 
 3  | 
 3  | 
 4  | 
 6  | 
 5  | 
 3  | 
 3  | 
 3  | 
 3  | 
 
  | 
 
  | 
 
  | 
 35  | 
| 
 農村小學  | 
 
  | 
 20  | 
 20  | 
 10  | 
 
  | 
 
  | 
 
  | 
 
  | 
 
  | 
 
  | 
 
  | 
 
  | 
 
  | 
 50  | 
| 
 音體美  | 
 
  | 
 
  | 
 
  | 
 
  | 
 
  | 
 
  | 
 
  | 
 
  | 
 
  | 
 
  | 
 5  | 
 5  | 
 5  | 
 15  | 
| 
 小計  | 
 2  | 
 23  | 
 23  | 
 14  | 
 6  | 
 5  | 
 3  | 
 3  | 
 3  | 
 3  | 
 5  | 
 5  | 
 5  | 
 100  | 
招聘教師有關職數說明
(1)招聘職數與參考人數的比例若未達到1:3,也可根據最低聘用人數進行考選,或由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召開會議決定是否開考和聘用辦法,若取消考試或降低招聘職數原則上空余職數轉至緊缺崗位學科。
(2)從農村小學教師崗位中安排10名職數招聘男性教師(語文、數學各5名),若報名人數未達到1:3,則其崗位按原定計劃招聘。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與崗位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參加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在2017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注:2017年7月20日為本次招聘資格審查日)。
(二)崗位條件
1.農村初中崗位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2.農村小學崗位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學歷的師范類畢業生或龍南籍本科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生;
3.音體美崗位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且專業對口或相近。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先筆試考試、再面試考試進行,總成績為100分,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總分加分項目:(1)研究生學歷加5分;(2)2016—2017學年在龍南縣中小學校擔任見習崗位的見習教師加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