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2017年公開招聘300名教師公告(第一號)
為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促進教育事業快速健康發展,經市政府研究決定,2017年計劃招聘教師30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根據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按照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2017年我市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30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師30名,農村初中、小學教師249名,幼兒園教師20名,特教1名(具體崗位見附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素能測評、體檢、政審考察、公示、聘用上崗七個環節,招聘工作由登封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登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招聘監督小組實施全程監督。
四、報名條件和資格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報考專業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四)報考崗位所需條件
1、應聘普通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崗位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與所報崗位專業相同的相應及以上學段中小學教師資格證。
2、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為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3、應特殊教育教師崗位為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與所報崗位專業相同的相應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
(五)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六)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河南省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鄭州市“高校畢業生進社區、服務農村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上述人員需在報名時提交項目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基層服務單位證明(須項目主管部門加章)及“大學生村干部”合同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符合加分的考生將在公開報名結束后在登封市政府門戶網、登封市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
(七)每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崗位,考生報名時填寫個人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一經本人簽字確認,不允許更改。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2017年應屆畢業生除外),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6.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九)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律取消考生考試招聘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五、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7年6月28日至7月4日
報名地點:登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1樓大廳
咨詢電話:0371—62818829(登封市人才交流中心)
0371—62882903(教體局人事科)
六、報名提供材料
(一)畢業證、學位證等學歷學位材料(應屆畢業生可持學校開具的畢業證明),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
(三)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張;
(四)就業報到證(應屆畢業生可攜帶就業協議書和學校證明;已過自主擇業期的畢業生需攜帶人事代理合同書;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須提供入編證明及現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五)教師資格證書(已申請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注明學段和專業的教師資格證證明);
(六)每人交考務費30元。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繳筆試考務費。申請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者須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學校或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和“五類學生”出具相關服務基層的證明須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查驗原件并交存復印件1份,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2017年應屆畢業生如通過素能測評后,須在體檢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逾期不提供視為放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