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區麥蓋提縣教育局招聘啟示
為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深入推進雙語教育,新疆喀什地區麥蓋提縣面向全國擬招聘小學雙語教師200名、學前雙語教師100名。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招聘小學教師200名、學前教師100名
三、招聘條件
1、全國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政治素質好,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志愿從事少數民族學生雙語教學。
3、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能夠熟練運用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流利,并有較好的漢語文字功底。
4、性別不限,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四、招聘程序
1、報名。麥蓋提縣教育局安排專人與由各學院招就處對接,由學生所在學院協助登記有意愿學生相關信息。
2、資格審查。招聘組對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士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復印件及報名表(報名表照片須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
3、面試。面試采用上課與答辯相結合形式。
4、簽約。簽定就業三方協議:根據面試情況,確定獲得簽約資格人員,進行現場簽約。
5、報到。簽約人員中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8月1日前報道,經本地縣級醫院體檢合格與聘用單位正式簽定聘用合同。
五、聘用及管理辦法
1、受聘人員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在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同等在職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并繳納社會保險。受聘期內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并嚴格遵守聘用合同。經考核不合格,或者嚴重違反合同及國家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規定的,單位可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解聘后按非在職人員對待,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不再負擔其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各項費用。
2、受聘人員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5年,聘期未滿不得離開服務單位;此次錄用人員5年內須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組織的特崗教師招聘考試,通過特崗教師招聘考試人員轉為正式在編人員。
3、為保證聘用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員的合同內容、考核、解聘辭聘、人事爭議等事宜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及自治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相關文件執行。
聯系人:任小剛
聯系電話:18134802586
郵箱:504326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