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師縣中小學雙語教師招聘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關于率先在南疆四地州全面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教學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吸引更多高學歷、高水平、高層次人才投身我縣教育事業,確保我縣國家通用語言教育順利實施。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招聘中小學雙語教師683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數量
招聘中小學雙語教師683名。其中小學419人(漢語文179人、數學172人、品德與生活17人、體育15人、音樂13人、美術11人及綜合實踐12人),初中167人(漢語文2人、漢語58人、數學48人、生物19人、信息技術12人及英語28人),高中97人(漢語文15人、漢語25人、數學16人、生物9人、信息技術6人、英語13人、化學4人及物理9人)。
二、招聘對象
全國應屆、歷屆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崗位條件
(一)專業要求:按照《201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和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標準執行;
(二)學前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可放寬至普通全日制中專學歷;
(三)戶籍、性別、族別不限;
(四)年齡32周歲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守各項法律法規,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二)熱愛教育事業,身心健康,品行優良,作風正派;
(三)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公安機關政審有關規定;
(五)應聘人員應具備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中專)以上學歷,并持有相應學歷的畢業證書原件;
(六)母語為漢語或民考漢應聘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應聘人員,MHK等級水平須達到三級乙等及以上;
(七)被聘人員無法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必須在招聘我縣后兩年內取得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
(八)被聘人員三年內必須考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雙語特崗教師崗位,并考至伽師縣;
(九)被聘教師必須服從學校管理,嚴格要求自己,為人師表,爭做習近平總書記要求的“四有”好老師;
(十)師范類專業優先考慮。
五、工資待遇
被聘人員與我縣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后,工資福利待遇與現任正式在編教師同酬、同工、同管理、同考核、同獎勵,工資由縣財政統一解決。
工資標準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補貼。同時為被聘人員按月繳納五險一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六、生活待遇
(一)被聘人員到我縣工作后統一安排住宿;
(二)與我縣正式簽訂勞務合同的,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假(未婚一年一次,已婚三年一次),并憑票報銷往返路費(往返路費指單人火車硬臥往返費用)。
七、人員管理
被聘人員全部采用聘用制管理,由各用人學校統一管理,每年由縣教育局負責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予以續聘;被聘人員滿一年后,年終考核合格后,次年予以發放取暖費和年終一次性獎金。考核不合格人員予以解聘。
八、報名時間
2017年5月2日-7月31日
聯系方式:蘇泉泉18299872011、張繼鶴15000986876
伽師縣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