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考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提高我縣教師整體素質,加強師資力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5年人事部6號令)和《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根據應聘崗位,擇優聘用優秀人才充實到我縣中小學教師崗位,提高我縣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中小學教師350名,其中:高中教師100名,初中教師47名,小學教師203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招聘的高中教師分配到縣內三所高中工作,招聘的初中、小學教師分配到各鄉鎮(不含蘭考縣蘭陽、桐鄉、惠安街道辦)初中、小學工作。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高中教師及初中教師招聘對象及條件
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下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含2017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均可應聘高中、初中教師崗位。應聘高中教師崗位,需具有應聘崗位相應專業的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應聘初中教師崗位,需具有應聘崗位相應專業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招聘對象及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報小學教師崗位:
1. 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含2017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
2.未曾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2000年及以前入學的且入學時為蘭考縣籍的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
應聘小學英語、體育、音樂、美術崗位,需具有相應專業的畢業證書和相應專業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小學其他崗位,需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職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4.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
5.蘭考縣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
6.蘭考縣范圍內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7.國家和我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蘭考就業網(www.lkjy.gov.cn)、蘭考就業微信公眾號(lankaojiuye)、蘭考縣教體局網站(www.lkxjtj.gov.cn)等媒體上發布。發布時間自2017年5月12日至5月22日。
(二)報名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017年5月23日至5月2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
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一樓。
3.報名應提供資料
應聘者報名時需提交《蘭考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2,可從蘭考就業網下載)、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下同)、畢業證(2017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出具如期畢業的學校證明)、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經工作人員初審驗證后,現場采集人像信息,并繳納考務費150元。
應聘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通過初審驗證后,不得更改其他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