鄖陽區2017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口,促進就業公平,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和《十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十政辦發〔2012〕106號)要求,鄖陽區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幼兒園教師,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鄖陽區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60名,其中教學點30名,城區幼兒園5名,鄉鎮中心幼兒園25名,具體崗位計劃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
2.熱愛教育事業,志愿到農村工作,能夠為人師表,愛崗敬業,樂于奉獻,關愛學生,有很強的責任心;
3.具有符合教師崗位需求的專業技能,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適應教育工作需要。
(二)報考者須同時符合以下具體條件:
1.教學點:年齡在25周歲以下(即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鄖陽區戶籍;取得漢江師范學院或鄖陽科技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證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鄖陽科技學校畢業生暫未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的,可參加考試,但在首個聘期內必須獲得相應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2.城區幼兒園: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師范類學前教育、幼兒教育、音樂、美術、舞蹈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3.鄉鎮中心幼兒園: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學前教育、幼兒教育、音樂、美術、舞蹈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持有教師資格證書。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鄖陽區內在職在編人員不得報名參考;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三、報考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7年5月24日至5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聯系電話:0719-7224036。
(二)報名地點:鄖陽區教育局人事股
(三)報名要求。
1.本人攜帶戶口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點登記,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確定報考崗位,接受資格初審。
2.報名時每人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繳納考務費100元,繳費后由收費人員出具發票。未繳費的,視為沒報名。
3.考生在報名時,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崗位選定后不能更改。其中報考教學點崗位的,定向到村。每天報名結束,公布各崗位報考情況。
(四)資格復審。區人社局、教育局組成專班對報考對象逐一進行資格復審。
(五)發放準考證。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統一發放《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注意保存,筆試、面試、體檢環節均需查驗。
四、筆試
(一)筆試時間:2017年6月10日9:00—11:30
(二)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方式與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內容為幼兒教育綜合知識、幼兒教育政策法規以及繪畫技能,卷面分值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