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遠市2017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開遠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修訂)》相關規定,決定面向市內外公開選調部分教師充實我市城區學校教師隊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和崗位情況
此次公開選調崗位共29個:
開遠五中2人(初中數學教師1人、初中物理教師1人);
開遠市崇文小學3人(小學語文教師1人、小學數學教師2人);
開遠市東城小學5人(小學語文教師1人、小學數學教師2人、小學音樂教師1人、小學信息技術教師1人);
開遠市瀘江小學7人(小學語文教師3人、小學數學教師4人);
開遠市西湖小學2人(小學語文教師1人、小學美術教師1人);
開遠市彩云小學4人(小學語文教師2人、小學數學教師1人、小學英語教師1人);
開遠市靈泉小學5人(小學語文教師2人、小學數學教師2人、小學體育教師1人);
開遠市教育局第三幼兒園財務人員1人;
具體選調崗位條件詳見《開遠市2017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信息表》。
二、選調的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市內、外公辦學校在職在編且符合開遠市調動規定的教師。
(二)選調條件
1.參加選調人員所在單位與選調單位為同類同性質的事業單位。參加選調人員所在單位與選調單位為同類同性質的事業單位,是指幼兒園與幼兒園、小學與小學、初中與初中、高中與高中對應。
幼兒教師和中小學教師之間、中學教師和小學教師之間不能相互參加選調。原則上初中教師不能參加高中教師的選調,高中教師可以參加初中教師的選調。
2.身體健康,政治思想品德好,業務能力強,有較突出的教學業績。
3.專業對口且高中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歷。
外縣市參加選調的,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報考學科、現任教學科和三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之一原則上必須一致。
4.符合選調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必須具有五年以上任教經歷(2012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以正式錄用為事業人員身份時間起算),近三年以來年度考核結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6.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在見習期內的工作人員;
(2)目前在本市任教的教師調動不滿三年又申請調動的;
(3)與原工作單位簽有服務期限合同且未滿服務年限的;
(4)學校新招錄人員服務基層年限(含試用期)未滿五年的(以正式招聘為事業人員身份時間起算);
(5)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7)近三年來,有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其他有損教師形象和聲譽現象,或受到過黨政紀處分者;
(8)近一學年內累計曠工一天以上、或累計請事假十五天以上、或累計請病假三十天以上者;
(9)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10)與調入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地點:開遠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報名時間:2017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含雙休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聯系人:馬老師、侯老師。
聯系方式:0873-7122831,18987349217。
(三)符合選調條件的,請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任教5年以上的相關證明(由任教學校出具證明、近三年履職考核表復印件和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時交《開遠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兩份(自行下載填寫好),近期同底免冠5分彩照3張(報名表上粘貼2張)。
四、筆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地點:開遠一中。
考試時間:2017年6月4日(詳見準考證或開遠市教育局網站公告)。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領取時間:2017年6月3日17:00以前。
領取地點:開遠市教育局人事科。
六、選調方式和程序
(一)發布選調公告。在開遠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紅河人才網、相關媒體、學校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三)組織考試。選調采取學校面試、筆試、市級考核的方式進行。
1.筆試和學校面試。筆試分值100分。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兼顧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教學基本理論。筆試由教育局統一組織;學校面試于6月9前完成,內容為講課,面試分值100分。
成績計算:筆試成績的40%和學校面試成績的60%相加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在各學校和開遠市教育局城域網上或者開遠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市級考核的人員。
2.市級考核。時間:6月中旬(具體時間會通知考生)。市級考核主要是面試。面試題目由市教育局組織專家封閉命制。面試內容為講課和回答問題或實作,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75分(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及以上者依據崗位選調人員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程序人員并公示。
3.組織體檢。
4.確定擬選調人員。對擬選調人員在選調單位和開遠市教育局城域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后,沒有被反映問題或被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選調的,將擬選調人員報人社、編制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調動手續。對被反映有影響選調問題的人員,經查實有據的,不予選調。
外縣市教師通過公開選調到開遠市城區學校,須與學校簽署服務協議,六年內不得調離。
七、紀律要求和違紀處理
(一)公開選調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市人大、政協等部門的監督,確保選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工作人員不得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公務員,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三)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或選調資格。其中,對市內報考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本人年度履職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在今后五年內不得參加城區學校選調;對市外報考人員,將違反工作紀律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函告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所在單位,在今后五年內不得參加開遠市城區學校選調。
附件:1.開遠市2017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信息表
2.開遠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此表自行下載填寫好于報名時交開遠市教育局人事科)
開遠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