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教學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在職在編初中教師30名、小學教師1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宜春實驗中學(8名):語文3名、數學2名、政治1名、物理1名、化學1名。
宜春八中(13名):語文3名、數學2名、英語3名、物理2名、化學2名、歷史1名。
宜陽學校(20名):初中9名:語文2名、數學2名、英語1名、化學1名、生物1名、歷史1名、地理1名;小學11名:語文6名、數學2名、音樂1名、體育1名、美術1名。
二、崗位資格條件
(一)初中教師資格條件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2001年及以后畢業參加工作的教師,第一學歷應為本科及以上),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及以上,取得與學科相符的中學教師資格。
2.近5年內,獲市級及以上綜合表彰、骨干教師稱號、學科帶頭人稱號、優質課競賽一等獎、教師技能競賽一等獎(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為準)榮譽或成績之一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獲省特級教師、省市名師、省市政府學科帶頭人、省教育廳學科帶頭人、省優秀班主任榮譽之一者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4.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符合第1項條件者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5.報考宜陽學校初中語文、數學、英語教師崗位,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齡在20年及以上,具有相應學科中學教師資格證,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之二者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1)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2)縣級及以上優秀教師;(3)縣級及以上優秀班主任。
(二)小學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2001年及以后畢業參加工作的教師,第一學歷應為大專及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及以上,取得相應學科的中小學教師資格。
2.近5年內獲省特級教師、省市學科帶頭人、省市骨干教師、市名師名校長、市級及以上教師技能競賽一等獎、市級及以上優質課競賽一等獎(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為準)榮譽之一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3.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和相應學科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三、選調程序
(一)報考時間、地點和資格審查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12年7月23-24日攜帶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學位證、主要榮譽證書、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教學工作經歷證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到宜春八中(宜春市袁山西路76號)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每個崗位應達到1:3的報考人數方能開考。
(二)準考證領取
2012年7月27日憑本人身份證到宜春八中(宜春市袁山西路76號)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內容: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專業知識(占85%),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占15%)。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方式:閉卷形式。
筆試報名費:100元/人(收費依據:江西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贛發改收費字[2011]2672號)。
(四)面試
按學科崗位數1:3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末位同分人員一并進入面試。免筆試人員直接進入面試,不占面試比例,占選調計劃。
面試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調動和在職在編證明。
面試采取試講方式,主要考察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根據面試成績、按崗位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人員。面試入闈最后一名分數相同者再重新面試。
四、聘用
(一)考察、體檢
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對所有入闈人員的師德師風、敬業精神、師生評價、教學業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數,在崗位內按面試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
(二)公示
經考察、體檢確定的擬調人員在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宜春市教育局網站、宜春人才人事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報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春市編辦辦理調動、上編等相關手續。
五、本方案由宜春實驗中學、宜春八中、宜陽學校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795-3271152
市教育局 0795-3998126
宜春實驗中學、宜春八中、宜陽學校
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