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內容及分值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報考大學畢業生、實用人才、骨干人才崗位均需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
①大學畢業生崗位、實用人才崗位:兩科(科目1、科目2)
教育事業專技崗位:科目1:《綜合基礎知識》+《教育公共基礎知識》;科目2: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科目1(《綜合基礎知識》占40%,《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占60%)和科目2分值各為100分,總分200分。筆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其中兩門科目各占50%。
衛生計生事業專技崗位:科目1:《綜合基礎知識》+《衛生公共基礎知識》;科目2: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科目1(《綜合基礎知識》占40%,《衛生公共基礎知識》占60%)和科目2分值各為100分,總分200分;筆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其中兩門科目各占50%。
衛生計生事業管理崗位:科目1:《綜合基礎知識》;科目2:《管理基礎知識》兩門學科,分值各為100分,總分200分;筆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其中兩門科目各占50%)。
②骨干人才崗位:一科(科目2)
教育事業專技崗位:科目2: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衛生計生事業專技崗位:科目2: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參考教材說明:《綜合基礎知識》(重慶出版集團、重慶出版社2013年第1版);《管理基礎知識》(重慶出版集團、重慶出版社2013年第1版);《教育公共基礎知識》(中國人事出版社,2016年11月修訂版);《衛生公共基礎知識》(重慶出版集團、重慶出版社2015年3月第1版);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無指定教材。
③高層次骨干人才崗位:無筆試
報考崗位為“人才類別”欄“高層次骨干人才”的人員(見《崗位一覽表》),經現場資格審核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考核(不參加筆試),依照崗位指標按考核分數由高到低選取,若該崗位考核分數低于80分的不予以聘用,未達到聘用人選指標要求的,該崗位指標相應遞減。考核總分值為100分。放寬開考比例的緊缺特殊人才崗位,參考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其他同類別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分。
(2)筆試方式及公示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正式開考后30分鐘未到考場的考生視為棄權。請考生提前熟悉準考證所設定考場交通路線,以免誤考。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將于筆試后一周內在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公示欄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有異議的,考生可提出異議并說明理由,按規定程序申請查詢。
3.資格審核
(1)進入面試人選須由本人攜帶簡章規定的資格復審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套到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一樓服務前臺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領取《面試準考證》。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時間待筆試成績公示時在“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2)資格審查內容及提交材料
大學畢業生(含衛生計生實用人才):持《面試資格審核表》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相應證件(報考教育事業單位專技崗的人員須提供普通話等級證書和相應層次類別的教師資格證,非師范畢業生報考教育事業單位專技崗須在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屆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不予以轉正,連續2年未取得資格證的,解除人事關系;設置中有專業方向要求的須出具相應證書或證明,詳見簡章三(三)7.規定);衛生計生實用人才須持人力社保部門或專業門類管理部門所頒發的職稱證、執業資格證或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1份。身份證遺失者須帶《戶口簿》原件或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凡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審核時須提供教育部統一印制、加蓋畢業院校行政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打印、復印件和傳真件無效),截止2017年7月31日前,須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逾期一律視作不符合崗位條件處理。
骨干人才(高層次骨干人才):須持《面試資格審核表》、本人簡歷與業績簡介、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含身份證、學歷證書、執業證書、人力社保職改部門頒發的職稱證。報考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命名名師〉另須提供印證材料或符合報考條件設置相對應的獲獎證書。報考衛生計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另須提供公開發表的文章,文章需復印封面、目錄和刊登文章的頁面。
凡以上人員,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另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對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考生還需提供以下印證材料:本單位聘用合同或人力社保部門印發的紅頭聘用文件(須有人社部門印章);工資流水(須加蓋單位公章或銀行認定章)或以單位名義參保的社保繳費憑證(須參保地社保機構加蓋公章)。衛生計生有進修經歷的考生須同時提供進修單位和本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或印證材料。
以上各種資料須確保真實有效,如有任何一個材料出現虛假或經相關部門對資格證認定不通過的,一律視作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取消考生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報考九龍坡區事業單位公招考試的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面試
(1)面試比例
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學畢業生崗位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分崗位(學校、學科)確定面試人員;筆試開考未達到1:3的,按1:2的比例分崗位(學校、學科)確定面試人員;骨干教師崗位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分崗位(學校、學科)確定面試人員。
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分單位、崗位)確定面試人員。
以上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則并列進入面試。如出現面試棄權的(棄權須報相關書面材料于考前24小時經區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核準),其缺額根據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后達不到招考指標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其中,屬緊缺人才崗位的,經區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同意,報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經核準放寬比例的崗位以及無法遞減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分者方可進入面試,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其他同類別崗位擬聘人員最低分,否則取消資格。
(2)面試內容及分值
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和說課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包括社會綜合知識、教育學、心理學等方面內容,說課以本專業教材為主要內容。音、體、美教師崗位增加專業能力測試。教師崗位面試分值:說課考核60分+結構化面試40分,音、體、美教師崗位面試分值為:說課考核50分+結構化面試30分+專業能力測試20分。面試總成績100分,面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衛生計生事業單位人員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包括綜合知識、衛生相關專業知識等內容。面試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官評定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相關主管部門及區人力社保局備案。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考生簽字確認。
按招聘崗位指標數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1:1)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的最后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不能確定,則按筆試成績中專業成績高者優先。若再有相同,則加試面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進入體檢人選名單和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等在考試考核結束后1-2個工作日內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公示欄公布,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5.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報考中小學教師專技崗位另需結合重慶市教委《關于印發新修訂的<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號)等文件規定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6.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九龍坡區紀委監察局、區人力社保局分別會同區教委、區衛生計生委及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犯罪行為、需要實行相關回避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進入考察后以及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復查中不合格或考生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7.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保障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的準考證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執業)資格、畢業院校、擬聘用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8.聘用及相關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社保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聘用骨干人才、實用人才到具體專技崗位或管理崗位,需結合本單位空缺崗位情況安排。
聘用人員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的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須在九龍坡區服務5年以上,未達到年限提出調離或解聘的,一律解除事業單位聘用,并且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紀律要求
在區調配領導小組領導下,本次公開招聘由區人力社保局牽頭組織,區調配辦、區教委、區衛生計生委協助共同實施,區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公開招聘政策性強、涉及面寬,必須嚴格按照簡章規范招聘程序,嚴肅招聘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廣大考生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招考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相應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九龍坡區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考試,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區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招考服務咨詢電話:61968919、61968952(區人力社保局)
68780244(區教委)
68789947(區衛生計生委)
技術咨詢電話:61968953(區人力社保局)
附件:
1.附件1:2017年九龍坡區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xlsx
2. 附件2:2017年九龍坡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