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我縣教師隊伍現狀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依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及《邵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邵人社發[2010]43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14名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2、小學語文教師分A、B、C三個區域報考,小學數學教師分D、E、F三個區域報考,分區域按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高中(職中)的政治、音樂、化學、生物、英語、心理學、會計、建筑、汽車、電子、電子商務、機械數控、計算機、美術等職位分學校報考,按考生報考職位的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其他職位全縣統一報考,按考生報考職位的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
小學語文教師A、B、C三個區域設置為:
A區域:小塘鎮、寸石鎮、陳家坊鎮、巨口鋪鎮
B區域:龍溪鋪鎮、迎光鄉、大新鎮
C區域:潭府鄉、太芝廟鄉、潭溪鎮、坪上鎮
小學數學教師D、E、F三個區域設置為:
D區域:巨口鋪鎮、小塘鎮、寸石鎮、陳家坊鎮
E區域:潭府鄉、太芝廟鄉、坪上鎮、大新鄉、龍溪鋪鎮、迎光鄉、潭溪鎮
F區域(教學點區域):潭府鄉大團年教學點、坪上鎮東嶺教學點、龍溪鋪鎮長江教學點、小塘鎮坑沖教學點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熱愛教育工作。
2、符合所報職位的資格條件(具體見招聘計劃與職位條件表)。
3、教師資格證:具體見招聘計劃與職位條件表,其中2017年度參加考試、成績合格但未領取教師資格證者,可憑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相關證明報名,但考核時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本縣內在編教師和合同期內特崗教師不予報考。
三、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在新邵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站(網址://www.xinshao.gov.cn/)、縣人社局網站、縣教育局網站及相關媒體上發布公告。
2、報名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者,本人持正式有效身份證、畢業證(2017年畢業生執學校就業部門蓋章的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戶口本(限報B區域、C區域小學語文教師及E區域、F區域小學數學教師)、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報考費于2017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新邵縣人社局大坪辦公區一樓現場照相報名(不接受委托他人報名)。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必須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個別特殊職位需開考的,需報市人社部門批準后相應調整開考比例,并予以公示,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而相應核減的招聘計劃統一調整到幼師職位,調整后的幼師職位也必須達到1:3的開考比例,并予以公示。
3、資格審查初審合格的報考者憑正式有效身份證于2017年5月24日-5月25日到新邵縣人社局大坪辦公區一樓領取準考證。
筆試時間:2017年5月27日上午8:30-11:00
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考試:
(1)筆試:普通高中教師各崗位考相關崗位的專業知識(高考要求),鄉鎮小學教師各崗位及職中教師各崗位考語文專業知識和寫作(高考要求),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2)試教:試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如最后一名試教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試教;如招聘崗位僅一名考生參加試教的,則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此次教師招聘考試同級別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試教。試教內容為報考科目相應學段內容。報考體育、音樂、美術、幼師、計算機、建筑、會計、汽車、電子、電子商務、機械數控職位者增加專業測試項目,專業測試時間為10分鐘,專業測試項目分數占試教分數的20%。
試教內容在備課前由考生抽簽確定。試教前先抽試教順序簽,試教前45分鐘抽試教內容簽,備課時間45分鐘,上課時間為10分鐘(不含專業測試時間)。
試教總分100分,試教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凡試教成績在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試教成績×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