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筆試內容為:報考范縣一中教師崗位的考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的高中課程內容,報考縣審計局政府投資審計中心崗位的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報考其它崗位(含范縣一中教導員崗位)的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
考試時間是120分鐘(9:00-11:00),報考人員需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在我縣任職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目前在崗“大學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從我縣入伍或具有范縣戶口大學生退役士兵,可享受筆試成績加10分的優惠政策。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于筆試結束后2日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戶口本、在崗證明、合格證書、入伍通知書和退伍證等)到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范縣新區板橋路東段人防大樓10樓西1011室)審驗登記,逾期不再受理。
筆試成績及加分情況在范縣網、范縣人社局網、范縣人社局微信公布。
(五)現場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確定擬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同時對這些人員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人選按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在范縣網、范縣人社局網、范縣人社局微信上公布。
資格復審需報考人員本人攜帶以下材料:
《報名表》1份,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同時提交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范縣一中教師崗位的還需帶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范縣一中教導員崗位的還需帶工作經歷證明原件。
報考縣財政局鄉(鎮)財政所崗位的需帶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縣審計局政府投資審計中心崗位的,需帶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證明和造價員或二級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縣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中心崗位的,需帶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017年畢業的應屆生需帶身份證、學生證、畢業院校開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函原件及復印件。
正式在編在職人員(公告發布前,已辦理完畢辭職審批手續且未在其它單位入編的屬無編人員,已提出辭職申請但未在人社或編制部門辦結審批手續的在本次招聘中視為在編在職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因考生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確認合格的考生,直接領取面試通知單。資格復審確認合格的考生,請妥善保管面試通知單。
(六)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情況,按所報崗位招聘數量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報考范縣一中教師崗位的考生,面試采取講課(微型課堂)的方式進行,采用現行高中一年級相應學科教材,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教材分析理解能力、課堂教學組織能力、應變能力、新的教學方法運用能力及邏輯思維能力、專業基本功和舉止儀表等,講課時必須在黑板上進行板書。考生先在備考室抽取所報學科的某一課,備課15分鐘,再到面試室面試,面試時間每人不超過10分鐘。
報考其它崗位(含范縣一中教導員崗位)的考生,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滿分100分,面試時間每人不超過10分鐘。
面試時,如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組織現有應試人員面試。報考范縣一中教師崗位的考生,應試者的面試成績(原始分數)應達到60分以上;報考其它崗位(含范縣一中教導員崗位)的考生,應試者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面試考場平均分數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須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面試通知單。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2位小數)。
總成績出現并列且超出擬招聘人數,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人選。
個人總成績在范縣網、范縣人社局網站、面試考點公布。考試總成績公示后,如出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遞補。
(八)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象。報考范縣一中教師崗位的考生體檢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報考其它崗位的考生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參加體檢的人員、時間、地點在招聘指定網站上公布。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根據體檢的有關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出現不合格者,不予遞補。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報考公安局崗位的,考察參照《河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之規定),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出現不合格者,不予遞補。
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察對象需提供縣級及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已就業的需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近2年來工作表現。考察期間不能按時提供人事檔案和相關手續的,視為自愿放棄。
(十)公示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審批手續,聘用雙方簽訂聘用合同。公示期間有影響聘用問題的,查實后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對新聘用人員進行綜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它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關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并按要求進行報名。若在報名資格上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凡在報名資格條件上弄虛作假,或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縣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三)范縣網、范縣人社局網、范縣人社局微信為本次公開招聘的指定網絡平臺,有關招聘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平臺進行發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人。考生要在報名后密切關注上述網站,以免錯過筆試、面試等有關事項。未按時、按要求參加有關事項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本次招聘有關信息及相關事項雖然均通過網絡平臺進行發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人,但應聘者報名時所提供的聯系方式也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也須保持通訊暢通。如遇到個案需通知個人,因本人填報的聯系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無法聯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六、加強領導,嚴密組織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本次考試在范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辦公室設在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辦具體事宜。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由范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由縣紀檢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0393-8503282
監督電話:0393-8503295
附件:1、2017年范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中共范縣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
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