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我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根據國家、省、貴陽市有關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規定,特制定《清鎮市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一)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的原則。
(二)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試教、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工作由清鎮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二、招聘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41名,其中:初中教師50名、小學教師151名、幼兒園教師40名。詳見《清鎮市2012年度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學歷;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2、本省戶籍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陽市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由貴陽市統一選派的“一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以上五項目簡稱“基層服務項目”。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和相應的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4、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7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和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在我市公辦中小學代課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陽市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由貴陽市統一選派的“一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須截止2012年7月10日服務滿兩年的人員才能報考。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8、服從組織安排。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事業單位新招聘在試用期內的人員;2010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及定向到貴陽市以外其他市(州、地)、縣(市、區、特區)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2年7月10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聘用后的崗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不符合招聘崗位有關條件要求的人員。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7月10日至2012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00,中午不休)
2、報名地點: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力人才市場(紅楓大街曹家井市場二樓)。
3.報名需提供的資料:畢業證(2012年應屆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教師資格證書正在辦理中”證明,需要注明申請的資格種類、學科等相關信息)、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同時持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近期彩色(藍底)免冠一寸照片4張。
4.報 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考試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所提供證件與在筆試、試教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 擔。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截止到6月30日仍然在我市公辦中小學代課的人員按照每代課2年加1分計算,不足2年按2年計算,最高可加5分,在筆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前進行計算。
2.加分確認
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需持《報名信息表》、如實填寫的《清鎮市2012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加分申請表》和清鎮市教育局審核的代課年限證明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加分審查確認。
3.受理加分申請時間、地點
受理加分申請時間:2012年7月16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受理加分申請地點: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4.加分公示
加分申請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審核后,對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
(三)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發放時間:2012年7月18日至7月19日(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
《準考證》發放地點:清鎮市人力資源市場(清鎮市紅楓大街曹家井市場二樓)。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領取憑條》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是考生參加招聘考試(從筆試至辦理聘用手續整個過程)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證件而影響進入下一環節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三)考試
1.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試教時間和地點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gzqz12333.gov.cn)上另行通知。
(四)成績公布
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試教成績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gzqz12333.gov.cn)上公布。
(五)受理查分
本次招聘考試受理查分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另行通知。
(六)公布排名
本次招聘考試成績排名將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gzqz12333.gov.cn)公布。
五、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